十堰发展历史简介

1,石岩镇。相传,在古代,这个地方原名叫张家庄,后来改名为陈嘉杰。清中叶,人们在陈嘉杰东侧的拜尔河上筑坝,先后沿河修建了第一堰、第二堰、第三堰、第四堰、第五堰、第六堰,并在花果园河上修建了第一堰、第二堰、第三堰、朱越堰。两个地方有十个堰。此后,十堰相继建成,十堰成为行政区划的专名;

2.建国初期,十堰只是一个荒凉的小镇,因明朝修建时从十堰引水灌溉田地而得名。65438-0963三线建设政策,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第二汽车厂(东风汽车公司)等项目和企业相继上马,促进了当地工业的跨越式发展。正是基于这一政策,一座新城诞生了,十堰也成为了一座现代化的汽车城。

3.十堰市原为云县的一部分,是随着中国第二汽车公司的落户而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城市。1967云县石岩、黄龙区和茶店区茅坪公社划设石岩办事处;1969,县级设立十堰市;1973,十堰市升格为地级市。1949有两个专区,隶属陕南行署领导。两个机构设在云阳县,下辖云阳、浚县、房县、竹山、竹溪、郧西县。1950年,两个云阳地区调回湖北省,改称云阳地区,云阳县改为云阳县,云阳驻云阳县;1952年撤销云阳地区,原云阳地区所属各县并入襄阳地区;1965,重新设立云阳专区,专设云县;将郧阳区所属的郧县、浚县(丹江镇)、房县、竹山、竹溪、郧西六县划入郧阳区;十堰市成立1969,隶属云阳社领导;云阳区辖1市6县;1970年,云阳专区更名为云阳专区,行署设在十堰市,辖十堰市及郧县、房县、竹溪县、浚县(在丹江镇)、竹山县、郧西县6县。1973,十堰市由省直管改为云阳区辖六县;9月29日1994原云阳区与十堰市合并,组成新的十堰市,现已管理原省辖县级市:丹江口市;2014 12 17、云县改为云阳区,十堰现辖房县、竹溪、竹山、云溪、丹江口市、张湾区、茅箭区、云阳区。

4.十堰地处鄂豫陕渝交界处,南与重庆巫溪县、湖北神农架林区接壤,东南与湖北保康县、谷城县、老河口市接壤,东北与河南省邓州市、淅川县接壤,北与陕西省商南、山阳县接壤,西与陕西省镇安、旬阳、白河、平利、镇平县接壤。大巴山东部向南蜿蜒,秦岭向北阻断。汉水河自西向东贯穿全境,最高海拔2740米,最低海拔87米。境内最大的河流是汉水,自西向东贯穿全境,流经郧西、郧县、丹江口三县一市。境内50多公里有堵江、洮河、马兰河、神定河等30多条河流。丹江口水电站位于丹江口市,连接三省五县,总水域面积74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