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动物检疫工作最早出现在哪个朝代?

1913年,我国第一个在上海设立了出口肉类检验所。当时,英国兽医帕特里克和洛克被任命处理出口检查和签发证书。

根据《文史选辑》(第88期,1983)、邹秉文、蔡无极回忆上海商检局、曹《中国动植物检疫的前世今生》等文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回顾中国动物检疫的历史。

解放前,中国的对外贸易长期被外商垄断,大量进口带有疾病的动物及其产品,使得外来疾病在中国不断蔓延。出口国外的动物及其产品经常遭遇国外退货索赔,有的被强制消毒,有的被就地销毁,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对外贸易的发展。

1913年,我国首次在上海设立出口肉类检验所。当时,英国兽医帕特里克和洛克被任命处理出口检查和签发证书。192c聘请菲律宾兽医伊接管上海出口肉类检验所,127邦海市政府农工商局开设国家出口检验所。1929年,上海商检局正式成立畜产品检验部,程少琼任主任,农矿部颁布《农产品检验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对出口火腿、猪油、肉罐头、鸡蛋、生牛皮进行实验室检验。只有产品合格,才能申报出口。1930年,农矿部颁布了《农产品检验院病虫害检验暂行办法》,规定对农产品进行检验,其类别暂定为牲畜、肉类、毛皮、水产品、蚕种、蜜蜂。同年,如皋县建屠宰场,商检局派员对国内屠宰动物进行宰前宰后检验;1932成立兽医学院,成立江湾血清厂,后与中央农业实验室合并,更名为兽医血清厂。

1935,第一个动物检疫站——江湾牲畜检疫站成立,开始对进口动物进行检疫。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对外贸易和扩大农畜产品出口的需要,对旧的商检机构进行了改革,全国各地商检局增设了动植物检疫业务,从国外引进的优良畜禽和畜产品日益增多。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为了防止外来动物疫病的传入,东北地区先后建立了哈尔滨、沈阳、齐齐哈尔、准林、锦州五个铁路兽医检疫机构,专门负责畜禽,对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铁路运输进口产品检疫和车辆消毒方面,6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变化,农畜产品的进口大幅度增加。由于外贸部门职责权限的限制,商检局难以全面开展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经农业和外贸部同意,并经国务院批准,原由商检局进行的动植物检疫工作,于1965交由农业部门管理。农业部在对外开放的海、陆、空出入境口岸设立动植物检疫机构,专职办理动植物检疫工作。目前,有46个港口、边境口岸和国际机场对外开放。

动植物检疫站,此外,在省会和自治区首府设立了17动物检疫站,与各省、市、区畜牧兽医站合作,形成了完整的动物检疫体系。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有相当多的关于动物检疫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法规,由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整理。近年来最重要的文件有:农业部畜牧局编写的《兽医工作文件汇编》(1955至1982)和《动物检疫操作规程》(6543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局编的《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单证汇编》(1984)和《动物检疫单证汇编》(1982),中国兽医药品监督管理局编的《兽用生物药品生产和检验规程》(1973),各省、市、区出版的《兽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