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社会保障的建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是这一新经济体制框架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明确提出到本世纪末,我国要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多元、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义务相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的相关理论观点概括如下:

一、建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面临社会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需求的一项重要社会制度。社会保障是一种财富的再分配。合理的安全将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原有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日益暴露,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新的社会保障制度。

(1)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劳动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深化改革,促进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完善市场机制,保证人才流动,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繁荣劳动力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2)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总的来说,市场经济的运行是自发倾向于效率的,平等交换,多劳多得,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通过收入再分配兼顾社会公平,从而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作用,为改革和发展提供保障。同时,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分散劳动者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也是对市场经济缺陷的一种弥补。同时,也是实现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基本权利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有效利用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作为主要的生产要素,需要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中合理流动。如果没有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者提供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障,劳动力就无法流动,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也难以实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平等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从而保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4)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企业竞争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形成企业之间的竞争局面。一方面,社保制度改革可以帮助国企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为公平竞争和市场发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得到安置,从而为企业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配套工程。只有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才能改变企业办社会的传统做法,加速现代企业制度目标的实现。

(5)社会保障制度是筹集建设资金和加强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

中国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太窄,比如社会保险。仅限于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从而限制了社保基金的筹集范围。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不仅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为更多的劳动者提供了保障,而且可以将大量积累的闲置资金用于经济建设。保证资金的积累也可以大大提高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能力。

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逐步形成和建立的,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城乡差别很大。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当时苏联的模式为基础的,其特点是以就业为基础,以单位保障为主,就业制度与保障制度相结合。农村社会保障以土地、家庭和集体保障为基础。这种城乡不同的社会保障模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稳定社会的积极作用,也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生活。几十年来,这项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有的社会保障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1984开始,我国以社会保险为重点,进行了管理体制、筹资模式、覆盖面、政策待遇等方面的改革,但这些改革只是局部的,整体覆盖面较低。其表现如下:

(1)社会保险层次单一,实施范围狭窄。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仍然以养老保险为主,其他类型的社会保障并没有在全社会推开。除少数省市和地区外,大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覆盖面仍局限于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而非国有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薄弱。

(2)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程度较低。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仍然承担着大部分的管理服务,企业办社会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成为深化企业改革的瓶颈。很难把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职能转移给社会。企业不能轻装上阵,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困扰。在市场上平等竞争是相当困难的。

(3)社会保障费征缴仍然困难,资金来源和积累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社保费用个人缴纳比例低,国家和企业不堪重负,也使得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责任。存在着认识问题、法制建设问题和企业利益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进程。

(4)法制不健全,强制性社会保障相对薄弱。

目前,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仍在逐步完善中,对企业、个人乃至社保主管部门缺乏一定的约束力,导致社保基金管理运营存在一定困难。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和对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指明了方向和任务,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只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义务相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加快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

(1)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其中包括:统一的社保管理制度、统一的基础制度、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技术规范。这样,有利于加强统一管理和协调,避免相互制约和扯皮,也有利于体现社会再分配和个人收入的公平性,缩小地区和行业差异,保障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有序运行。

(2)管理服务社会化。

社会保障范围的扩大和市场机制的运行要求提高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同时,加快社会化管理的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和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使企业摆脱繁杂的事务性负担,进一步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覆盖。

(3)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应大胆借鉴国外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立法的经验,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对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失业保障法、养老保险法,甚至一整套社会保障法。我们必须遵守法律并起诉违反法律的人,进一步将社会保障纳入法制轨道。

(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

建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机制,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一方面,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拓宽基金来源,在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别建帐管理,确保个人账户有效积累,增加社会投资,扩大基金保值增值范围。另一方面,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管理和使用给予明确的规定。禁止挪用、占用资金,保证资金的完整性和收益性,使其真正达到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五)、社会保障制度应与其他相关领域的改革相衔接。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发展的稳定系统,具有经济体制改革的支撑功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必须与旨在建立市场体系的各项改革相配套,以促进市场的完善,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总而言之,在社会主义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程,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我国改革开放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