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现金贷、网络小贷是什么?

首先说一下网贷平台可以分为哪几种?目前在国内,我们可以把网贷分为三类,分别是P2P、现金贷和网络小贷。三者有区别吗?先说P2P的发展历史。

1974年底,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在农村进行调查,发现穷人借不到钱,受到商人的压迫。尤努斯觉得民生艰难,于是创办了格莱珉银行,为穷人提供小额无担保贷款。格莱珉银行早期资金来自社会救济慈善基金,借款人多为农村妇女。从这里可以看出,最初的原型是慈善机构用来帮助穷人发展的。后来美国的相关平台看到了利益开始在美国发展的P2P模式。美国P2P平台脱胎于格莱美银行,借助互联网发展起来。银行给借款人发钱,他们却把债权转让给P2P平台,但又不想承担类似的风险,于是把债权凭证转卖给投资人(注意是分发给投资人的),投资人提供资金,在P2P平台设立无担保债权人。借款人按照约定通过银行账户自动向平台还款,然后平台将收益转给投资人。当出借人放出的贷款违约时,银行和平台都不会承担贷款违约风险,也不会给予投资人相应的补偿。所以我们能看到的是,美国的这个P2P平台是投资人和借款人的中介,社会双方匹配投资和借款的需求,不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几年后,P2P漂洋过海来到中国。当初P2P模式也是作为投资人和借款人的中介,匹配双方的投资和借款需求。但目前P2P已经面目全非,P2P在国内长期处于监管的空心地带,没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直到2016年8月24日《个人对个人借贷中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P2P的定义才变得清晰。这份来自P2P平台的文件,是为借贷双方提供直接的借贷信息收集、整理、在线发布、信用评估、信用匹配、融资信息、在线纠纷解决等相关服务,实现自有资金与借贷双方的隔离管理,也就是说,其在点对点借贷中被定性为信息中介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借贷信息,资金通过银行进行存管和分配。所以我们要清楚的看到,如果我们从P2P平台借钱,要知道我们借的钱不是来自平台本身,也就是说平台没有资格借钱给我们,我们的钱来自每一个投资人。

接下来说说现金贷。之前的315晚会有一个套路贷,就是所谓的现金贷。国家打击了套路贷和现金贷。2016 12 1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这份通报说,现金贷有以下特点:一是没有场景依托,二是没有指定用途,三是没有抵押。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贷款金额小、期限短、用途不确定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先说什么是场景的支撑。我们经常购买大件物品,比如家电、电脑,会不会经常有业务员要求我们办理分期付款?这个有购物场景,但是现金贷没有任何购物场景,所以没有指定用途,不知道你把钱用在哪里。

后来P2P平台获客成本居高不下,网络小贷公司资金有限,双方一拍即合,小贷公司寻找借款人,把借款信息给P2P平台。这样就把P2P和现金贷结合起来了,所以我们接触到的大部分产品一开始都是来自P2P平台。但由于坏账比例高,暴力催收的负面行为不断,已经停止了发展模式,也就是停止了P2P和现金贷的合作模式。

而且中央发文加强对小贷公司资金来源的审核和管理,禁止通过点对点借贷信息中心融入资金。目前能知道的是P2P和现金贷没有关系。

最后说一下网络小贷。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资金来源是资本金和股东缴纳的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合资金,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这与P2P有明显的区别。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通过线上平台获取借款人,通过线上消费、交易等行为数据和场景信息分析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在线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回收全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最后做个总结。P2P、现金贷、网络小贷有本质区别吗?P2P是点对点借贷中的信息中介。网络小贷是通过网络平台从客户处获得,现金贷是指小额、短期、用途不确定的无抵押信用贷款。

而具体的区别,我们会在下一篇文章中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