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分治的历史背景

1.8世纪中叶英国殖民统治者征服印度莫卧儿帝国后,印度成为英国在海外最大的殖民地。当时印度的地理范围大致包括今天的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英国殖民者为了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有意识地在印度各民族、各宗教、各社会团体之间播撒离间和仇恨。1857-1859年印度反抗英国殖民统治起义后,英国殖民当局计划于1885+2月组织印度国民大会,并于1906+2月成立穆斯林联盟。然而,这两个组织成立后,不仅没有按照殖民政府的意愿发展,反而在日益壮大的民族运动的推动下,逐渐强化了自己的民主立场。1940年3月,穆斯林联盟通过《拉合尔决定》,要求在印度西北部和东部穆斯林人口较多的地区建立一个穆斯林的“独立国家”——巴基斯坦,即“两个民族”的概念。同年7月,国大党还提出了印度独立和建立临时国民政府的主张。在英国殖民统治无法照常继续的情况下,英国采用了各种方案来设计印度的未来,从1940的“八月提案”到1942的“梦想印度改革方案”再到1946的英国内阁特使团方案,都未能得到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的支持。既有英国殖民者捍卫殖民统治的企图,也有国大党与穆斯林联盟的矛盾斗争。至此,形势非常明朗:国民大会R和穆斯林联盟要求的独立必须尽快实现;穆斯林联盟坚持建立一个主权独立的巴基斯坦,与国大党坚持建立一个统一的印度是根本对立的。1947年前后,由于民族和宗教矛盾,次大陆濒临内战,和平解决的唯一途径是建立两个民族国家。无奈之下,英国于1947年6月3日抛出了“印度独立计划”,即“蒙巴顿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1)英属印度按居民及其宗教信仰分为两部分,即印度教徒的印度斯坦邦和穆斯林的巴基斯坦邦。两国将分别建立自治政府,都将获得自治自治领地位。(2)巴基斯坦由东巴基斯坦和西巴基斯坦组成;分治前,解决旁遮普和孟加拉国的划界问题。(3)“权力转移”后,各邦享有独立地位,有权决定是否给印度或巴基斯坦增加任何自治权。如果一个州不想给两国增加任何自治,它可以维持与英国的旧关系,但它不能获得自治的地位。?按照这个计划,巴基斯坦和印度分别于1947年8月、14年6月和乔日宣布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