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检验的历史
起初,中国的会徽被设计成两把交叉的剑。也许是因为容易与血腥和残忍联系在一起,后来就不再使用这个标志了。检察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国徽,理由是检察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这显然未能体现检察官的法律职业特征。
从历史发展来看,大陆法系创设的检察官制度,一开始并没有采用政府发言人的一般行政官模式,也没有采用完全独立的双法官模式,所以从一开始就具有调解的双重性;从创作目的来看,检察官一直生活在法官与警察、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中介枢纽。
现在的会徽设计突出了代表国家利益的特点。无论是刑事案件公诉、民事行政条件抗诉还是检察建议,都体现了国家利益作为代言人在司法领域的象征意义。同时,这种设计理念也符合检察机关维护法律公正的客观义务,即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对检察案件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或行使一定的量刑建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