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约的意义

订立合同的意思是订立合同、约定或口头协议。

中国最初的盟约观念出现在夏朝,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其内容多为诸侯国之间的相互“约定”或祈福时与神灵的约定,主要刻在龟甲、玉石上或写在金帛上。西方最初的圣约概念出现在《圣经·创世纪》中,神与亚当夏娃立约。

“约定”这个词第一次明确出现在《创世纪》中,洪水退去的时候,上帝与挪亚订立了一个约定,用彩虹标记了这块土地,这就是著名的“彩虹约定”。此后,圣经中多次出现神强调他与人的约,以及他对约的遵守。这可以说是西方“契约”观念的萌芽。

西方社会至今非常重视“契约”和“契约”,这也是受《圣经》的影响。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契约”一词源于拉丁语,原意是交易,其本质是一种契约自由的概念。

契约精神的历史渊源;

契约精神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对后世的契约理论影响深远。亚里士多德对伦理学中正义的论述包含着丰富的契约思想,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交换正义的概念。交换正义是人们交易的行为准则。

损人不利己是交换正义的基本原则,现代契约精神源于自愿交易理论。等价交换原则和慷慨理论,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数量,把财产给合适的对象,信守承诺。古罗马法学家盖乌斯将债务分为契约和私权两大类。

在此基础上,托马斯·阿奎那在此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划分。阿奎那不仅试图解释信守诺言是一种美德,还解释了何时信守诺言。契约正义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代契约理论中的再现,可见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契约理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