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李元芳是怎么死的?
李元芳(1489-1553),秦安县人。自幼聪明的他跟随他的叔叔李岚、李丰、戴笠和李冲研究历史的古义,并在他的家乡成名。明郑德二年(1507),他被提升。嘉靖初年,被任命为顺天府宛平县令。当时朝政腐败,世宗日渐昏庸。他不顾国家大事,企图长生不老,导致宦官专权,奸淫猖獗。地处两都的宛平郡,极难治理,朝廷高官、外戚、宦官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建昌侯侵占百姓土地,惠安伯藏匿罪犯,引起民愤极大。李元芳一往无前,仗义执言,不畏艰险,不畏权贵,依法办事,使这些事情得以合理解决,赢得了宛平人民的赞誉。东昌事件牵连了宛平、张等七人,均被判死刑。李元芳被证明是努力奋斗,所以他们的错误可以得到纠正。宛平离朝廷最近,各种苛捐杂税随时可以查到。如果没有按期完成或者稍微慢一点,就有可能被打死。所以一半以上的宛平人都是为了逃避被杀而出门。李元芳义愤填膺,不顾个人安危,要求皇帝废除宛平民深受其害的七件事。他根据实际情况,全面陈述,谈千言万语,一针见血,触及世宗皇帝求仙的是非,要求废除这一切。五天后,我将死去。当时世宗皇帝很反感大意,拒绝进谏。“惩臣无虚日”,于是群臣无不议论:“祸不单行。”然而,李元芳布袜青衣,从容自如地等待着。圣旨下来后,都允许玩了。宛平人民非常高兴,欢欣鼓舞,拍手欢呼,并给李元芳画像纪念。李元芳以直言进谏闻名全国,朝廷有关方面准备向皇帝建议让李元芳担任进谏。但由于官僚阻挠,李元芳成为邓州府(今山东蓬莱县)的同知,后调任山西六安府(今山西长治县)。在任期间,政绩斐然。山西巡抚、按察使联名上书,要求提拔李元芳为六安知府。但由于嫉妒的人以拉拢关系、巴结老板的名义进行诬告,官方部门没有找到证据,使得此事不了了之。李元芳也被这话击中,愤慨地说:“是啊,我还能做我的志气!”于是他说他病了回老家了,在家呆着死了。他是《安明赋》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