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取缔传销,国家损失了多少?
亏了48亿!
65438+1998年4月21日,中国宣布不再允许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已核准注册的,最迟应在当年6月65438+10月31日前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至此,自1990引进MLM以来,MLM在中国9年的道路走到了尽头。
MLM作为一种营销方式,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后来流行于日本、台湾等地。MLM是一种需求导向的营销模式。
而传销在中国却成了另一种味道,却被渲染成“20世纪最后的致富机会”。很多人无视所售产品的质量和实际的市场需求,热衷于猎取人头,发展线下,于是MLM成了“老鼠会”、“神秘连锁”的代名词。传销者的经营理念是这样的:“我骗了你,因为我爱你”;财富不是朋友,但朋友可以成为财富。
我国是一个有人情的社会,而在一些传销者的迷惑和鼓吹下,人情成了发财的优势。“一个小镇的女人,把自己刚出生的婴儿卖了,拿了9000块钱加入传销。一群群下岗职工拿出家里仅有的积蓄买了几千元的传销产品(其实只值四五百元);有的农民把牛卖了,不干农活,带着一筐筐鸡蛋和被子去很远的地方参加创业说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