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的历史沿革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在岭南地区设南海郡,属其管辖,汉代为博罗县。

东晋以来,县内设新乐郡。

东晋二年(588),属梁化县、乐山县。

刘宋时期有新乐、酉平、淮安三个古郡。

五代时,南汉设周振,宋朝避仁宗,避讳徽州。

隋开帝九年(589)至民国,统称桂山县。龟山县名长达1323年,上一级(州、县、府、路)行政中心都设在县内。

民国元年(1912)废弃,与桂山县合并,组成惠阳县,先后隶属朝巡路、第四行政监察区、第五行政监察区。

1913改为惠阳县,以州名命名,取宠爱之意。

建国后,惠阳县几经分合。1958年4月,划出惠州镇及东部地区,设立惠州市(县级)、惠东县。同年5438年6月+065438年+10月撤销惠州,65438年2月撤销惠东郡,先后并入惠阳郡。同时将龙岗、横岗、坪山、大鹏、魁沙、南屏从惠阳划归宝安县。

1964 10 10月23日,惠州镇再次划出惠阳,恢复市政建制。

1965年7月,东部12公社划出,恢复惠东县。

1975年5月,惠阳县三个公社划归惠州。

1994年5月6日,民政部批准撤销惠阳县,设立惠阳市(县级)为省辖市,委托惠州市代管。

2002年,惠阳市辖20个镇,250个村委会,45个居委会。

2003年3月6日,撤销县级惠阳市,成立惠州市惠阳区。惠阳区辖原县级市惠阳的淡水、胡勇、梁静、平潭、沙田、夏勇、澳头、秋长、新圩、镇龙等10个镇。区人民政府设在淡水镇金辉大道。将惠阳市所辖的陈江、潼湖、潼侨、李林、水口、马鞍、横沥、矮陂、庐州、大榄等10个镇划归惠州市惠城区管辖。辖10个镇(淡水、胡勇、梁静、平潭、沙田、夏勇、澳头、秋长、新圩、镇龙)。

2003年6月,全市设区,实际辖淡水、秋长两个街道办事处,新圩、镇龙、沙田、胡勇、梁静、平潭等6个镇和惠阳经济开发区,102个行政村,总面积915.5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5.8万人,户籍人口35.33万人。

2005年6月5438+2月31,辖4个街道(淡水、夏勇、澳头、秋长)和6个镇(胡勇、梁静、平潭、沙田、新围、镇龙)。

2006年4月28日,惠阳区淡水镇和秋长镇举行了街道办事处成立仪式。(原惠阳地区详见惠阳地区)

2014年实际管辖惠阳市淡水街、秋长街、三河街(惠阳经济开发区)3个街道办事处,新圩镇、镇龙镇、沙田镇、胡勇镇、梁静镇、平潭镇6个镇,102个行政村,总面积915.5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