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地区的历史

古为巴国之地,南齐永明五年(487年)设江州郡。西魏(553-557)改江州郡为江阳郡,郡治江津顺江。北周孝文帝元年(557),郡移数河。隋炀帝黄凯十八年(598),江阳县因地处长江的关键地带,改为江津县。唐武德三年(620),江津郡西部设万春郡(今朱拓,后改为万寿县)。宋乾德五年(967年),万寿郡割为江津郡。袁之元为16 (1279),隶属四川省重庆路巡抚公署所辖的记录员部。明清时期属重庆政府。民国时期,先后隶属于重庆府府、川东观察员、川东道、第三行政监察区。1949 65438+2月,江津属于四川璧山地区;1950年,璧山地区划归川东行署。1951年1月,璧山地区由璧山县迁至江津县,改称江津地区,隶属四川省。1960年,江津区驻地迁至永川,仍称江津区。1968变更为江津地区。1981年改为永川地区。1983年2月,永川地区撤销,并入重庆,江津县归重庆管辖。1992年8月4日,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复[1992]88号)批准撤销江津县,设立江津市。作为四川省下辖的县级市,归重庆市管理。1997年,中央设立重庆直辖市,江津划归重庆市管辖。2006年6月22日,国务院(国函[2006]110号)批准撤销江津市,设立重庆江津区。原江津市行政区域为江津区行政区域,江津区政府设在吉江街道。2007年2月13日,江津区正式成立。璧山专区设立于1950,属川东行政区。璧山社设在璧山县。辖璧山、江津、八县、合川、江北(在水土坨)、綦江、永川、荣昌、大足、铜梁等10个县。

1951年,巴县划归重庆市领导。江津县从原县城迁到白沙。

1952璧山社迁至江津县,更名为江津区,隶属四川省领导。合川市位于合川县,由江津机构领导。原属重庆的八仙(鱼洞镇),划入江津地区。辖1市和10县。

1953合川市改为省辖市,委托江津负责。

1956江津县从白沙镇迁到江津城关。

1957年,合川市撤销,并入合川县。

1959年,巴县、綦江县划归重庆市领导。江津地区辖8个县。

1961年,江津机构由江津县迁至永川县。

1965,江北县城由水土坨镇迁至两路。

1970江津地区更名为江津地区,位于永川县境内。辖永川、大足、铜梁、合川、江北(在两路)、璧山、江津、荣昌等8个县。

1977,原属绵阳地区的潼南县划入江津地区;将江北县划归重庆市领导。江津地区辖8个县。

1981 7月更名为四川省永川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4月,永川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并入重庆,划归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