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组织机构设置
(1)指挥中心
规划和指导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指挥系统的建设;负责受理110报警和接警,并提前处理;负责全市110联动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协助局领导指挥调度警力,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各种信息,负责汇总、分发每日情况。
(2)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力部署进行现场检查;当场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
(三)内卫支队
预防和处理经济系统中的各种不稳定事件;依法监督和指导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要害部门的安全;调查处理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事故和其他案件;指导保安队和经警队的建设;管理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文化系统内的安全工作。
(4)治安警察支队
掌握全市治安管理情况,研究对策;指导公安部门管辖的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指导治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和监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危险品的管理;负责接收和批准公民的集会、游行和示威申请。
(5)刑警支队(刑侦局)
管理和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掌握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工作对策;组织查处全市重大恶性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刑事执法、刑事侦查和检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刑事信息、刑事技术和刑事特殊情况工作,为基层提供刑事信息查询和刑事技术服务。
(6)监狱管理支队
指导和管理全市监督工作;掌握监狱的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有关监管的规章制度;调查处理监狱重大事故;规划和指导监狱的建设和技术工作;协调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和武警支队的监狱工作;管理市看守所、刑事看守所、治安看守所、市劳教中心和市戒毒所。
(7)交警支队(交管局)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和交巡警队伍建设;研究起草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草案;负责道路(公路)治安管理;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宣传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和上牌;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验收;组织交通安全和交通信息化建设的科学研究。
(8)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出国(境)的审批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入境、出境和居留的管理;负责赴港澳定居、商务及赴台商务的受理和审批;制作和签发公民因私护照和赴港、澳、台出境证件;负责台湾省居民和外国人来我市定居的审批;管理民族事务;负责全市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涉外案件(事件)的调查处理;审查和管理出入境中介机构;组织全市出入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发和应用;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的外事工作。
(9)网络安全支队
负责全市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和管理;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犯罪动态,侦查计算机网络犯罪;研究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对策,制定地方性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监管。
(10)法律支队
研究提出我市公安立法和法制建设规划,制定或审查相关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公安执法工作,负责内部执法监督;制定执法质量评估的方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办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及相关听证。
(十一)特警支队
承担处理和打击暴乱和骚乱的任务;处置暴力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严重流氓行为、聚众哄抢国家财产、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公共安全事件,依法实施现场管制和强制措施;应对劫持人质、飞机、船舶、汽车、持枪犯罪、爆炸等暴力恐怖活动。,逮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处置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庆典、大型文化体育活动以及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中的突发事件;承担其他机动任务。
(12)人口管理支队
研究制定全市户籍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审核(批准)有关户口迁移、边境通行证和户口冻结的工作;负责全市人口统计;指导全市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等派出所,指导居民身份证制作工作。
(13)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管理和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办理和查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形势和动态,研究制定侦防措施和工作对策。
(14)禁毒支队(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掌握和分析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研究制定禁毒对策;组织和指导全市毒品案件的查处;组织禁毒宣传教育;负责铲毒、取缔种子、麻醉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承担市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安全办公室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宁的安保工作;负责省、市党政机关、领导同志及其住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负责安保对象经常涉足的驻地、场所和路线的基础安保工作。
(十六)水上警察支队(水上分局)
负责长江(南京段)沿岸和本市内河的码头、内部单位、大型船舶和各类交易市场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水域刑事犯罪,处置各类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负责保护长江(南京段)水利、水产资源和重要水上设施的安全;管理船民在本市的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组织实施水上消防监督;依法管理外国籍船舶和危险品船舶,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管辖水域的治安工作和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
(十七)公交治安支队(公安交通治安分局)
掌握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治安情况,研究制定工作对策,指挥调度全市城管民警,协调指导驻区大队执法活动。
(十八)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民警的培训;承担警察初任培训、在职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专业业务培训和警衔晋升培训任务。
综合管理组织
(1)政治部
政治部是市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办公室,也是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管理和协调干部处、组织教育处、宣传部、机关党委(直属工作部)、老干部处的工作。
(2)人事部门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公安民警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察警衔管理、优待、技术职称评定和聘用;负责公安民警出国(境)审批和政审;承担公安机关组建、人民警察招录、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分配等具体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核、任免、调配、档案管理、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
(3)宣传部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思想理论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安宣传和公安文化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的协调沟通,办好相关影视和广播节目;负责保障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承担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4)办公室
掌握全市治安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综合分析和研究社会治安形势,收集和上报重要治安信息;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促督导;负责公安统计、公安保密、档案、保密和印章管理;承担局机关收发文电和上报发文的审核工作;负责局领导的对外联络、公务接待和政务活动协调。
(5)警察安全部门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后勤警务保障;负责房地产和国有资产的整体管理;负责市局机关办公设备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为机关提供后勤服务。负责整体财务计划管理和预算、决算及收支管理;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指导和监督市局所属二级核算单位和企业(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全球账单管理和行政费用管理;负责整体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审及控制社会团体购买力和政府采购的相关事宜;承担整体薪酬计划的年度报告;负责公安装备器材的管理;负责整体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市局所属企业(公司)的综合管理;负责全球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会计证年审和会计电算化管理。
(6)科技信息办公室
负责全市公安通信网络和信息建设;负责公安信息通信骨干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市局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相关业务保障;负责市局信息中心的技术建设和业务支撑,负责全市公安无线电频率和无线通信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全市重大社会政治活动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重大案件调查的应急通信保障。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科技工作;拟订公安科技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重大科技建设项目的调查、论证和评审,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和研究;对本市社会治安行业、技术防范产品和项目进行技术监督管理,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组织科技交流和培训,负责公安科技信息管理。
(七)信访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投诉,受理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检验鉴定结论的投诉;受理信访以外的投诉和申诉;协调处理跨市、区(县)的来信来访。
(8)审计局
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审计。
代理
(1)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2)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3)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
(4)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5)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6)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7)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8)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
(9)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分局
(10)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十一)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12)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13)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
(14)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15)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