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的文化溯源
(一)尊重土地的原生态文化
1.婚礼上的土地文化
婚礼,古今中外,都被认为是人生仪式中的伟大礼物。中国原始的婚礼形式始于原始社会末期,从据说始于伏羲时代的订婚,到夏商时期的“堂中迎客”,再到周朝完备的“六礼”,逐渐演变,初步奠定了中国传统婚礼的基础。从前,在婚礼上,新郎新娘都有一个程序:一个拜天地,一个拜高唐。把天地的祭拜放在祭拜殿前,说明人们对土地的重视和爱惜,说明先民有很强的尊重土地的传统。
2.民俗中的土地庙文化
根据冯贤亮(2004)等人的研究,在传统中国人眼中,天地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性。《国语》卷四《鲁语》上有一句话:夷、焦、祖、宗、保五国皆圣。另外,有了国家的山川之神,立功者也强于民;而由前哲学家制造美德的人,因此它也是一种明确的品质;而第三天的日子,百姓向它进贡;而土之五行,所以繁衍也;而九州以山川闻名,所以也是用钱的。不,不在典礼上。其实“天”的概念大概在夏朝就有了。在《墨子》一书中,我多次谈到作为神的天。至于“神”或“帝”,在甲骨文中多次出现,说明这些代表至高无上地位的称谓在殷商时期也有。但到了周代以后,“天”、“神”、“天帝”等词的使用越来越混乱。至于“地”,在《名释与地释》一章中有这样的解释:“地也是底,底下载万物”;还补充说“大地吐出万物”。这些话实际上反映了人们对万物生长的土地的崇拜,很自然地把农作物收成的好坏归结为“土地”对人类的奖惩。
土地庙信仰源于对土地的崇拜。原始的土地神崇拜是对土地自然属性及其对社会生活影响的崇拜。“社祭”是中国自古以来土地崇拜的表现形式,历代帝王仍根据春祷秋报的时间固定对社会的祭祀。《礼记·郊祀特》曰:“社会为神地之道。土地承载一切,天空垂下。取地之财,取天之法,是尊天亲地。”可见社会的崇拜来自于它对万物的培育,即认为土地上的现象是土地培育出来的,是赞美土地承载万物的美德。“养育地球”就是把地球想象成母亲,用母亲生儿育女的思维来模拟地球孕育谷物。“社”逐渐发展成为一个行政单位,逐渐失去了本来的意义,而土地庙却一直没有脱离原来的内涵。
经过历史变迁,土地庙的建筑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但祭拜土地庙的习俗并未减少,尤其是在农村,许多类似的土地庙如雨后春笋般从田野、街道、民居中涌现出来。在古代,村民出于重视和珍惜土地的心理,对土地进行神化和崇拜,希望通过崇拜得到土地神的特殊照顾,从而获得丰收,丰衣足食,从而形成了与土地庙相关的传统民俗活动,如迎春祭、祭祀土地爷、祭祀土地婆等。时至今日,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仍有各种祭祀土地神的传统。各民族土地崇拜活动的多样性,表现了人们对土地和农耕的重视,对自然灾害的恐惧和对幸福生活的渴望。
根据黄忠怀(2005)的研究,在华北平原,土地庙作为村神,与村落有着密切的关系。19年末20世纪初,美国公理会传教士明恩普对华北农村的庙宇进行了观察,发现“虽然需要很多庙宇,但最有可能修建的有两个,一个是供奉土地神,一个是供奉战神”。明恩溥说的土地庙是土地庙,战神庙指的是关帝庙。相对来说,土地庙的数量比关帝庙多,基本上每个村都有土地庙。例如,在安苏县,根据县志,该县的土地神“存在于每个村庄,土地是社区的权利神”。在阳原县,土地庙也是“各村皆有,但不多如五,附于大庙”。此外,在华北部分地区,五道寺还有土地庙的功能。据清代光绪《乐亭县志》记载:“北方若祀五圣,则为地、山神、苗神、龙王、增喜神。或减为三圣,或增为七圣九圣,与南方不同。”从乐亭县的例子可以发现,土地神也在五圣之列,所以五道寺也有土地庙的功能。
(二)“天人合一”的农地保护文化
天人合一的思想源于孔孟。孔子视天为宇宙的最高主宰。孟子认为,天人相通,天道根本之德蕴含于人性之中,天人相通。当然,孔孟所谓的“天”主要是道德意义上的,但同时也有自然的意思(《论语·阳货》:“天能说什么?”当你在四点的时候,一切都诞生了。天空在说什么?”(叶等,1999)。可以看出,中国儒家最早提出天人合一的概念,意在赋予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以宇宙意义。
事实上,在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上,中国古代大多数哲学家都主张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目标。其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是《周易》提出的“天人合一”思想。易经认为人由阴阳转化而成,所以人既有刚柔气质。人要自觉发扬自己的天性。阳刚之气要求人“自强不息”,即充分发挥自己积极的创造精神;女人味要求人“以善载事”,即以宽广的胸怀接受一切。在自然的实践中,“自强”就是积极改造自然,参与自然的进化;而“重德载物”则要求改造自然的活动不能超出自然的界限,同时实现自然本身的和谐趣味(《凝聚力传》:“天地之范围不过分”,“乐天知命,所以我不愁”)。这样才能达到“与天地和谐,与日月和谐,与四时及其先后和谐”的境界(叶等,1999)。
“天人合一”思想的实质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从文化哲学的角度看,当代世界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源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分离。秦汉以后,天人合一的思想不断转化,到宋儒学时,已形成涵盖宇宙观、自然观、人生观、认识论的哲学体系。人与自然和谐论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自然的主人。人以其文化创造成为主体,他可以“立天地”,但这个所谓的主体是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为目的的道德主体,而不是以控制和征服自然为目的的知性主体,也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自然为“非我”和其他的价值主体(孟培元,2004)。农地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立地条件和生活资源,更重要的是农地赋予了人们内在的美德和神圣的使命。它要求人们在实践中实现人生的最高价值——“与天地和其德”,而不是满足不断膨胀的物欲,更不是无限占用耕地资源。人类在农业土地上繁衍,人类社会在农业土地上发展。人类必须深刻认识到农地丧失带来的生存危机,从“人定胜天”的美梦中清醒过来,按照“天人合一”的思想重新审视农地的价值和态度
(三)因地制宜的农地管理和保护文化
受地球公转和自转引起的地质构造影响,在气候、地貌、土壤、岩石、水文和人类活动的综合作用下,各种土地形态的空间分布和特征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几乎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两片土地具有完全相同的特征。中国自古以来就特别注重“相土适利”,即根据土地对各种作物的适宜性和制约性来选择作物种类和栽培方式。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
因地制宜,“适土论”文化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悠久历史,在历代指导农业生产和保护农地资源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诗经》中的“土壤适宜性”理论是世界上最早的关于农业土地环境与作物生长关系的论述。《大雅晟敏》说:“后稷生日自有其道。”在这里,“有关系之道”就是“适地而止”之道。《大雅公六》中也记载:“观其阴阳,观其流泉。其军有三令,期为原。”这是从公元前1027到公元前771。很明显,讲究田间“阴阳”和“吉元”的选择,目的是为了满足植物生长的需要。这些选择的原则,从潇雅福田的“今日宜南亩,或耕或耕(施肥)”到周松梁毅的“让我们耕种南亩”、“让我们耕种南亩”,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被人们所关注。
表14-1是根据愚公、李周夏关等资料编制的。当然,一个国家不可能只有一种土壤,也不能只评价一个等级。这只是反映了一个初步的认识,我们的祖先决定种植土地是为了适应土地的自然特征。此外,根据土地的地形,《李周地官》提出了适宜种植的植物种类:“大司徒...以土社之法辨五地之生物”;“一片山林...它的植物适合做肥皂”;“第二,川泽...其株宜膏”;“三座小山...他们的工厂应该是核能的”;“四曰分言...其株适豆荚”;“五个字:元吉...它的植物应该是丛生的”。根据《石氏通考》的注释,皂为栗,膏指莲属,核物质李梅属,荚属,荚属,苇属。《管子》一书中提出:“桑麻不植野,五谷不适其地,国穷;桑麻种于野,粮适其地,国富民强。“把当地的种植提高到全国贫富的水平。此外,这本古书还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特性做了详细的划分。一些古籍还对地形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形成了一定的土地评价指标体系(许穆等,1995)。
表14-1中国古代土壤适宜性表
(根据许穆等人,1995)
在土方面,《管子》提出“九州之地九十物,各州有时,物有时”。也就是说,我国的土壤根据其物理性质、肥力和适宜种植农作物、果蔬的程度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18个种,每个种又根据其土壤颜色分为五个亚种。每个州的土壤分布都是常规的,农作物按一定的顺序种植。对于土中第一栗土,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土团之长,只有五粟。五谷之事,或红或绿或白或黑或黄,五谷五章。五谷形状,硬而不硬(实),刚而不瘦(细),不泥车轮,不脏手脚。其种,重而细,茎白而秀,皆宜。五谷之地,若在山中、山中,则在焉,其阴在阳,宜桐栎。它的榆树是它的柳树,它的桑树是它的桑树,它的橡树是它的橡树,它的刺槐是它的杨树,而且树的数量多,条条又直又长……”地下土第18(最后)界土的描述是:“第二次砸,如五界,甚咸甚苦,其物为之。说明根据对土壤性质的实际观察和各种作物在其上的生长发育情况来确定适宜的作物和土壤肥力等级。
(四)精耕细作的农地保护文化
自秦汉以来,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先民就采用各种技术寻求保持土壤水分、防止干旱的耕作措施。到南北朝时,黄河中下游地区已经成功地解决了保墒防旱问题,创造了犁、耙、锄等各种工具,从而形成了一套以保墒防旱为主要内容的精耕细作的土壤耕作措施。早在西周就发现大豆根部有根瘤。《氾胜之书》曾指出“豆有膏”,“膏”即油性,也可解释为肥沃。北魏时,齐舒耕进一步指出:“绿豆是耕种良田的最好方法,其次是赤豆和胡麻。据知是5、6月份种的,7、8月份耕杀。若是春粮田,每亩收十石,美如蚕粪。”也就是说,给土壤施肥最好的方法是先种绿豆,其次是小豆和芝麻。5、6月播种,7、8月翻耕;作为春粮田的肥料,每亩可以收十担,和蚕沙或者腐熟的人粪一样的肥料。《齐··书·植葵》也说:“粪肥不可得,五月中旬、六月种绿豆,七八月耕之。若以粪为田,美异于粪,技存。”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粪肥作为肥料,每年5、6月种绿豆,7、8月翻耕至青,其肥效与施粪肥相同,而且省力。
在南方的水田地区,到了唐代,出现了一种新的整地工具——铁器。?(即四齿铁耙),用手挖比牛耕还深,还能随意耙起土块,非常适合缺牛缺铁耙的小农。到了宋代,在耕地的过程中,又增加了一次翻耕,使土壤更加精细,形成了一套“耕-耙-耕”的技术措施,是华南水稻生产精耕细作的又一标志,促进了水稻生产的发展(林普田,1996)。
(E)农田是宝贵的历史和文化遗产。
自从新石器时代,人们有意识地在土地上撒播种子,人们就开始利用土地。无论是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还是近年来的后工业社会,人类的文明和进步都是沿着土地利用这条主线进行的。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是建立在土地利用这个基点上的,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从这个基点上衍生出来的。先民们通过修筑梯田、高低畦整地、分区种田、修建池塘、修筑淤地坝、分洪淤地灌溉、沟溪植树种草、盐碱地滩地重要场所种植、低湿沼泽地开垦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开垦改良,使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土地质量不断提高,土地生产力不断提高。
据林莆田(1996)考证,在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期间,生活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屈家岭文化、青莲岗文化、良渚文化的氏族部落,已经把长满草的沼泽地变成了水田,种植水稻。到了夏朝,农田管理又有了发展。《汉书·食货志》中说:“玉屏水患,九州之设,耕田,皆因异。”《论语·贤文》说:“于吉俯首称臣,得天下。”《论语·泰伯》说:余“尽其所能,住于沟中。”说明夏人非常重视农业,同时也懂得开沟引水或排水。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有“天”字。有些人认为,当田字出现时,田中的农作物主要是谷类。当时的生产对象是《汉书·食货志》中提到的“破土耕谷”。从田亩形制来看,出土的有:一是有建筑,有沟渠(路渠),说明当时的田亩功能技术相当高;二是有密集的方形布局,说明当时土地利用程度相当高;第三,“田”字四周边缘,表示耕作和绘画的范围,说明当时的土地已经被人们所重视。在商朝,人们创造了“区田”耕作法来抵御自然灾害。“带田”的畦面低于地面,不仅有利于土壤蓄水和土壤水分利用,而且有利于保水、保肥和加速土壤熟化。这是田间管理的进一步发展,也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加速土壤熟化、建立良田的措施。
周朝非常重视农田管理。根据国语,每年春耕前,纣王命令农民修理农具。春耕伊始,将举行隆重的“李稷”仪式,纣王将在计雷履新,犁耕故土,以示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然后农业官员发出通知,要求农民及时春耕,并派高级官员到处检查和督促。最后是“王泽达偏”,即周带领医生或官员亲自视察各地春耕生产。周朝非常重视水稻生产。在李周,有一句谚语,“一个稻子人,把庄稼捧到地里去。”也就是周朝有一个掌管稻作的官员——稻作人。《李周》也说:“蓄(塘)畜(蓄)水以防(堤)阻水,荡沟水(主沟汲水),均衡水(田头大沟汲水),放水(田中小沟另灌),写字水(田尾大沟排水),汲水。他还说:“泽草而生,种之。“这反映了2300多年前,黄河流域的低地耕作、排水系统的建设和水稻生产的芒种选择已达到相当的规模。
可见,农地是非常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凝聚着先民的智慧和文化,人类应该尊重、欣赏和爱护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