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原因和表现,谢谢。

即:

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是地主阶级的一层楼,产生于战国时期,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和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制度。自其诞生以来,历代王朝都实施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策和措施,到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了顶峰。

(一)专制集权制度的出现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开始出现,国家也出现了。在奴隶社会,国家形式是以国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权。王是全国最大的奴隶主和最高统治者。王和各级奴隶主依靠国家行政机构、军队、刑罚、监狱等对广大奴隶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

周武王灭商后,中国历史进入封建领主社会。西周政治制度的基本形式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分田封侯制。纣王是最高统治者,不仅是中央组织的领袖,也是诸侯的* * *主。周王之下实行分封制,形成了压在广大劳动人民头上的“皇帝——诸侯——卿大夫——士”的宝塔式统治,使天下遗臭万年。平东东迁后,皇族衰落,诸侯坐大,产生了春秋五霸。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封建地主制经济解体,封建地主制经济萌芽。战国时期,各国相继进行政治改革,不同程度地削弱或基本废除“清实录”和“分田封侯”制度,逐步建立起以官制为特征的专制集权。在中央政权中,君主起初被称为侯,战国中期以后,相继称王。在车俊手下,项和将分政、军务。相比之下,还有御史、执法、司徒、司空、廷尉、少府等官职。在地方逐步实行县制,郡守、县令(长官)由君主任免。县以下有乡、村等基层组织。这是一种新的以地主士绅为基础的封建政治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标志着封建社会的发展阶段,即封建地主社会的开始。秦始皇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专制中央集权。该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1)帝制。确定最高统治者的名字为皇帝,嬴政自称始皇帝,统领国家政权。

(2)“三公九臣”制度。中央政府设置宰相、御史、太尉,称为“三公”,分别帮助皇帝处理国家政治事务、监督官员和管理军队。“三公”下面还有一个“九卿”,分别分管各个部门的政务。

(3)县制。郡有禁卫,都督,御史,郡下有郡。县以下是乡、村,基层公安机构称为“亭”。郡县主要官员由皇帝任免,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皇帝的命令。

秦始皇(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

秦朝在全国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体系,强化了地主阶级的国家机器。这种专制集权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劳动人民的工具。但是,它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新发展。在当时和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保卫和巩固统一,促进封建经济文化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对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基本都沿袭了这个制度。晚清改革派谭嗣同写道:中国两千年的行政也是秦的。什么是秦征?是绝对君主制。这种政治是君主对整个国家机器拥有完全的占有和控制,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对君主都是绝对的从属和顺从。

(二)威权集权的发展

汉初汉高祖刘邦继承秦制,皇帝以下有三官九臣。地方上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建立郡县,一方面将同姓子弟一分为五,建立诸侯国。后来诸侯国逐渐成为五国的地方势力。文帝、景帝统治时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政府的威胁。文帝采纳了贾谊“多建诸侯而少强”的建议,将齐国分为六国,将淮南分为三国,以削弱其实力。景帝采纳了晁错“削藩”的建议,砍掉了几个诸侯的封地,导致了吴王刘濞领导的“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废除封建领主民权,减少封建领主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解决了刘邦实行封建领主制的弊端,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央集权,主要包括:

(1)改革中枢系统。a .建立中朝关系。为了减少宰相的权力,由皇帝身边的下层亲信官员和侍从组成“中朝”,形成宫内决策机构,又称“内朝”。依靠内院,削弱相对权利。b .设立秘书处和李思上尉。汉武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将全国划分为13州,各州设立刺史,定期巡视各县各国,监督县官和地方豪强的行为,保证中央政令的执行。在首都设校尉纠察首都官员。c .恩宠法令和补充福利法。把诸侯国划分得越来越小,禁止诸侯国王招客,减少诸侯国的权力。d .加强法治。补充汉法,重用“酷吏”。

刘彻,汉武帝(公元前65438年+公元前056年-公元前87年)

(2)建立服务军和警卫队。西汉初期实行征兵制,中央长期没有驻军。汉武帝凯蒂开始组建职业军人,为军队和禁卫军服务。军队主要有三个分支,分别是祁门、羽林、羽林孤儿。有八个警卫队,每个警卫队有大约700名步兵,由八个队长领导,所以他们被称为“八个指挥官”。

(3)改革金融。汉武帝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进行了大规模的财政改革。改革的措施有四个:a .改革货币制度。禁止私人铸钱,五铢由国家统一铸造。盐和铁的垄断。采集盐、铁、酒属于官营。c .损耗和调平。等损律是国家为了谋取利益,在各地进行购运贷款的政策。稳定法是国家稳定物价的政策。d .计算并起诉。算起来就是收房产税。它还下令“坦白”,以鼓励那些隐瞒财产而不报告的人。

(4)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统治。他还在长安设立太学,培养人才,选拔官员。

这样,西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巩固。

东汉建立后,刘秀恢复和发展了西汉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刘秀加强中央集权是西汉加强中央集权的继续和发展。

(1)英雄退役,进入官位。刘秀尊重跟随他征战沙场的英雄们,但解除了他们的实权。选择熟悉法律法规、懂得治国之道的官员。

(2)虽设三公,事属太阁。削弱司徒、司空、太尉的力量,加强尚书台的力量。

(3)强化监督体系。恢复和加强三套监督机构:御史台、李思队长和国务秘书。

(4)集中军事力量。削弱地方军事力量,加强中央军事力量。中央有四军,首都有两军,分别是南军和北军。当地有两个,分别是李阳营和应永。

刘秀,汉光武帝(前6 -57年)

由于士绅势力的扩张,魏晋南北朝出现了分裂的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集权的失败。但在各割据地区,统治者也实施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三)专制集权的完善

隋朝的统一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大一统。文帝登基后,开始改革,改革朝政。

(1)三省六部。中央机构方面,建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即文史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起草、审核和执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军部、刑部、工部,分别管理官员的考试任用、户籍财政、礼仪科举、军政、刑法、工程建设。六部尚书称为尚书,属尚书省管辖。

(2)州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将州、郡、县三级改为州、郡两级。对地方官员的考核也加强了,规定九类以上的地方官员由中央任免。

(3)改革官兵制度。总户由平民户组成,户籍改为州县管理。他们和普通的平民家庭一样,根据均田制分配土地,从事生产。从此官兵制与均田制相结合,原来的兵民分离制变成了兵、农、全一制,兵融入农业。

(4)确立了科举制度。隋文帝废除了魏晋以来的九等郑智制度,地方州县学校每年选拔优秀学生到朝廷考试,按成绩录用。隋代杨迪时,进士科的设立标志着科举制度的出现。科举是以科选士,以科考选官。影响:阻止有权势的地主掌握政权,开辟了平民地主参政的途径,扩大了地主阶级政权的政治基础。

(5)编纂开皇律。

唐朝沿袭并完善了隋制,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中央集权制度。

(1)中央和地方官制。在中央,主要机构是三省六部一站五狱九庙。地方上仍然实行州县两级制。唐太宗年间,为了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将全国划分为十个监控区,称为道,唐玄宗年间,又划分为十五道。

(2)官兵制度。唐代的官兵制度是兵农结合、兵农合一的制度。府兵的基本单位叫柘冲府(又称军府),军府分别归十二卫和六率。十二个侍卫直接听命于皇帝,六个从属于太子。军政府领导的士兵称为卫队。禁卫军通常从事农业生产,在农闲季节操练,不交租金,拒服徭役,但要轮流留在首都或守卫边境。如果发生战争,你应该带上自己的衣服,食物和装备,然后被召唤出来。带兵的将军都是临时任命的。战争结束后,“分散在政府的士兵将返回朝鲜。”作用:有助于防止将兵称霸。40%的折家集中在关中地区,使朝廷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唐太宗李世民(599 -649年)

(3)科举制度。创立于隋朝的科举制度,在唐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方法。唐代的科举考试分为定期考试和例行考试。通常,每年都要举行考试,考试对象主要是明静、进士、法明、舒鸣等。经常被引用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学生,即各级各类学校推荐的人;二是农村进贡,即通过州县考试选拔的自学者。考生主要集中在明静和进士。明经考儒家经典相对容易。进士主要考诗词和政治理论,难度很大,也是做官的主要途径,所以最受重视。常举一开始由吏部主持,后来由礼部主持。常举通过考试后,才获得为官资格,必须通过吏部考试(释布朗考)才能授官。考试是为了征集超常人才的临时考试,不经常举行。有德有口,有才有识,有实用等100多种题材。一般秀才、官员都可以考,考上的都是优于官职或升官的。科举制度有利于地主在庶民中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4)法律。唐代有四种法律形态:法、令、体、形。《唐律》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完整的封建法典。

安史之乱后,地方割据势力日益发展,出现了五代十国之争的局面。统一的趋势在上周开始出现。周世宗和柴荣实行改革,南征北战,为北宋统一奠定了基础。

(四)专制集权的加强

北宋的统一不同于秦汉隋唐,因为有辽、西夏、吐蕃、大理政权与之并存。为了防止其他政权的入侵和藩镇割据局面的重演,北宋加强了中央集权、兵、财、法。

(1)政治制度:在中央政府中,宰相主管政治事务,首席职位称为“通平掌事”(以下简称“通平掌事”),副职位称为“参政”。此外,设立枢密院主管军事,设立三司主管财政,缩小了相对权力,标志着皇权的进一步提高。在地方上,实行文官代替武将担任地方长官的制度;县令本来是地方政府任命的,是朝廷任命的;在州官之下,还有一个法官,名为副使,实际上是一种相互牵制。

(2)兵制:以“一杯酒解除兵权”的方法解除帝国将军石守信等人的兵权。将地方精锐士兵编入帝国军,只留下一些战斗力低下的车厢。皇军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驻扎在首都,轮流镇守边境地区。他还为帝国军创制了“更防法”,使士兵之间互不熟悉,不会专事士兵,便于朝廷控制。

宋太祖赵匡胤(927 -976年)

(3)财政与法律:北宋地方财权由转运院监管。在各路设置一些刑事监狱,负责司法。所有死刑判决都要报中央审批,司法权还中央。

影响:皇权加强,割据隐患消除。但武将的严密防范,官僚的日益增多,军队的训练不足,导致了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

北宋中期,王安石进行了以“富民强兵”为目的的政治改革,主要包括“理财”和“整军”两大类。但新法遭到大官僚、大地主的反对,变法运动最终失败。

元朝结束了五代以来的政权分立,实现了国家统一。但元朝时,少数民族占据中原,为了维护自己的统一局面,也采取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中央系统。中央政府设立中书令负责行政,枢密院负责军权,内务府负责监察。中书省和枢密院的官员后来都由皇太子领导。此外,还设置院主管佛教和吐蕃事务,设置院主管驿站,并将工匠院主管。

(2)省制。元代地方政府主要设置省书,简称省书。今天的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称为“肚腩”,直接属于中书省。此外还有十个省份,分别是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苏、浙江、江西、湖广。各省的组织都仿照中书省的组织,有宰相(但例子不是永久的)、平章政治、右丞、左丞、申智政治等。,处理一省政务,民政军政皆管。

元朝的行省制度在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在行政制度上保证了中央集权,对后世影响很大。元朝以后,行省的名称一直沿用。

(五)专制主义的极端集权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进一步加强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使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得到了高度发展。

(1)行政上,在中央,以胡案为借口,撤销了中书省和宰相,将相对的权利分配给六部,还设立了一个大学士,担任皇帝的顾问。在地方上,为了加强地方控制,废省,明太祖设置了三个部(承办宣传制作局部、呈判制作司、指挥使司),分别负责地方行政、司法、军政事务。三位长官互不隶属,直接向天皇负责。影响:废丞相意味着皇权的进一步加强。君主的绝对权威从制度上得到保障;在明朝成祖统治时期,形成了内阁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完全由皇帝控制。

(2)军事方面,在中央,明太祖设立了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管兵权,相互牵制。明太祖还建立了卫生所制度,所有卫生所和各省的指挥官都归中央第五军都督府管辖。影响:兵部、总督府、卫所的将军、将帅无法垄断军权,军权集中在皇帝手中。

朱元璋(公元1328-1398)

(3)在监察方面,明太祖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大理寺和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合称为“三法司”。“三司”不能裁决的案件,由皇帝裁决。为了监视官员和镇压人民的反抗,明太祖设立了锦衣卫,并在明朝设立了“东厂”,在明朝中期设立了“西厂”。锦衣卫、东厂、西厂都是特务机关,统称“厂卫”。在明朝,还有一种刑罚叫做“张婷”,即皇帝试图在寺庙里追究官员的责任。影响:国家司法权集中在天皇手中,工厂和卫生机构的建立是明朝君主专制加强的前所未有的表现。

(4)明代学校用来培养人才的学校和科举,每秒钟都用来招贤纳士。学校在中央称为国子监,又称国学和国子监。在地方一级,有政府、州和县的学校。在科举考试中,考试分为两级,下一级是省考,上一级是中考和宫考。考试的内容是儒家的四书五经。不允许考生发挥独立见解,文体为“八股文”。影响:文人八股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强化了封建帝制。

(5)大明律与大观。修改法律,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清朝沿袭明朝的政治制度,改革并进一步加强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达到了顶峰。

(1)中央系统。清朝初期,内阁仍是政府的中央机关,但权力越来越小。在内阁之外,还有一个讨论军事事务的部长会议。康熙设南书房,以分内阁之权。雍正推行奏折制度时,内阁的权力更弱。雍正七年设立军部。从此,所有机密政策都由军事部门处理,成为最高权力机关。但是,军事部门没有定额,在形式上一直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军务尚书的职位没有制度规定,只是为了奉令,更有利于皇帝集权。中央机构设有六司负责政治事务,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并称为“三法司”,审理大案要案。另一个范丽元是建立管理少数民族事务。设置内务府管理皇室事务,大臣掌管,排除了宦官对皇权的干涉。

清朝叶璇皇帝(在位时间为1662-1722)

(2)本地系统。地方上分为省、省、地、县四级。省的最高官员是总督和省长,统称为省长。大致两三个省有一个省长,每个省有一个省长。在总督以下的省份,有民政和财政的政治使节,负责判刑的法官掌管司法监狱。省即道,道即府,府即县。

(3)边疆制度。东北以盛京为首都,设户、礼、兵、刑、业五部,奉天府,掌管盛京。在盛京、吉林、黑龙江,都有一个将军掌管军政。在外蒙古实行扎撒克制,即盟旗制。在青海、新疆、西藏,都有大臣掌管事务。

(4)军事系统。清朝的军队主要由八旗和绿营组成。八旗是清朝入关前的原始部队,以北京为首都。八旗分为北京营和驻防营,各有10万人以上。北京营护帝守都,镇守重镇。绿营是清兵入关后改编招募的汉人军队。加上驻京和外省的八旗,约有60万人。两者交叉分布,形成遍布全国的军事控制网,既便于防御和镇压人民反抗,也便于八旗对绿营的监督和控制。

(5)思想统治。清朝统治者推行文字狱,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加强意识形态统治。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自确立以来,就在地主阶级、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中不断发展变化。一方面,地主阶级为了加强对农民阶级的剥削和压迫,要不断加强国家机器,改变统治方式。历代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就在于此第一位。另一方面,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促使其强化国家机器。

从全国来看,是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历代都是加强中央权力,削弱地方权力。体现在:(1)财政上,“盈利”归中央。即金融资源被中央政府垄断。为了控制全国的财政大权,封建王朝采取了各种措施。一方面,农民被固定在土地上,以确保农业税的来源。比如西汉的户籍制度:东汉及部分朝代对国家土地进行核实,隋唐在中央设立户籍司,管理财政等事务。另一方面,加强对盐、铁、铜、币等重要资产的管理。如汉武帝时期的盐铁专卖。(2)剥夺地方事务,官员出皇。(3)司法上,法律由皇帝颁布,法律掌握在国家手中。(4)军事上,“强干弱支”,中央宏观部署国军,皇帝独揽军权。(5)在意识形态领域,推行文化绝对主义。

从中央来看,是皇帝和大臣们的矛盾,加强了皇帝的权力,削弱了宰相的权力。秦汉三公制度是以宰相为首,数百名官员从属于皇帝,协助他处理政务。西汉武帝立中朝,东汉刘“立三公,事归太阁”;隋唐三省制将相对权力分为三部分,体现了皇权的加强。明太祖废除了中书省,但宰相并没有设立它。永乐年间内阁成立,清朝设立兵部,反映出皇权已经达到顶峰。从宰相制度的变迁可以看出,皇帝通过对相对权力的分割和削弱,将各种权力一步步集中在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了君主专制。

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本质上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客观上也对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经济文化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元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逐渐衰落。早期的民主启蒙思想也在成长。明末思想家李贽指责儒家经典不是“千古至尊论”,否认孔子是“天生圣人”。他揭露了道教的虚伪。他反对歧视妇女和压迫商人。李贽是中国反封建的先驱。在一定意义上,他的思想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带有民主色彩。黄宗羲是明末清初封建帝制的激烈批判者,他认为帝制是“天下之大害”,主张“法治”反对“人治”,反对重农抑商,提出了“商为根本”的思想。最终推翻封建专制主义的是辛亥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