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历史的故事,祖国的屈辱和不平衡的条约
1842年8月29日,清廷代表、元老伊利布和牛建登上英国船“康丽华”号,首次被英国人领着参观。这是近代中国的朝廷大臣第一次登上外国军舰,看到过去闻所未闻的外国枪炮。以前的嚣张变成了恐慌。
据史料记载,船上的谈判历时数小时,合同仓促签订。半个月前,英方列出了三个基本条件:赔偿、礼仪上的平等交流(基于过去“中国”的威望)、割让岛屿。清政府代表稍作犹豫后,英国人又附加了13个条件,包括五个通商口岸、协定关税、释放所有汉奸等等。这些官员不敢再就条约草案争论了。登船后,所谓的谈判并不涉及条约内容,说的都是音乐、武器、糖果之类的废话。
因此,改变了中国社会性质的《南京条约》是完全按照英国的十三项条件签订的。赔款21万元(1.6万两白银),相当于清廷一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使中国主权从此残缺不全的,是割地(香港)失去了领土权,开放通商口岸失去了口岸防卫权和关税自主权,战时赦免汉奸失去了司法权。过去有完全主权的封建社会,从今以后要加上“半”字,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是近代中国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道光二十二年(1842),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代表在英国旗舰康华里(又译高华里)上与英国签订《江宁条约》,又称《中英南京条约》。
名称:《南京条约》签约国:中国和英国。
清廷代表:钦差大臣,剑英,伊利布,
英方代表:蒲丁茶
签约日期: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842。
签约地点:中国南京。
《中英南京条约》***13,主要内容是:
1,宣告战争结束。两国关系从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贸易。清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个通商口岸,允许英国领事馆进驻,允许英国商人及其家属自由生活。
3.赔偿。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万银元,其中烧鸦片600万银元,英国军费1.2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300万银元。款项分四年付清。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视为每年100元加收5银元利息。
4.切割土地。清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的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共银行制度,允许英国商人和中国商人自由贸易。
7.领事裁判权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司法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