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侵略的历史。

1.1629,荷兰殖民者侵略中国台湾省。

2.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和英国政府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给中国人民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军事侵略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破坏了中国作为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通过夺取香港,中国的领土完整被破坏,独立地位丧失。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平等交换的中心。巨额赔款增加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也转嫁给了劳动人民,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从此,中国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

4.中国清政府与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下关(今山口县下关)签订《马关条约》。《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了巨大利益,刺激了其侵略野心。中国的民族危机史无前例,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条约满足了帝国主义列强向中国输出资本的需要,然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5.《辛丑条约》又称《辛丑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侵略北京后,清政府与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匈、比利时、西班牙、荷兰签订的和平协定。条约签订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故名辛丑条约。《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偿金额最大、主权损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中国缴纳9.8亿两白银;指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派兵保护;这个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清政府的无能使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