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一般经历过哪些发展阶段?
2、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6月1949-6月1953,主要是办互助组,同时试点初级形态的农业合作社。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以草案形式发给各地党委试行。此后,地方党委加强了领导,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有了很大发展。截至1952年底,全国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到830多万个,参合农民达到全国农民总数的40%。其中,各地试点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合作社)3600多家。
(2)第二阶段: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和发展初级合作社。1954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增加到9.5万个,参加的农民达到17万人,大大超过了中央提出的数字。4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互助合作运动的形势,指出农村地区将陆续兴起社会主义革命。为了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国家在各方面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同年秋,全国新增农业生产合作社1.3万多个,加上原有的22.5万多个。
(3)第三阶段: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的时期。7月31,65438,0955日,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会上,毛泽东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系统阐述了党的农业合作化的理论和政策,并对合作化的速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还严厉批评了邓子恢等人的“右倾”。65438年10月4日至11年10月4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普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会后,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仅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到1956年底,96.3%的农民加入了初级合作社,87.8%的农民加入了高级合作社,基本实现了彻底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人所有制向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