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去那里办理出国照片。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公安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本人信息页、变更页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原始申请表。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办护照。
地方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14个工作日审批、制发护照。办护照的时候一定要带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拿护照“收据”和200元的费用。
办理护照的具体程序如下
中国公民因个人原因申请普通护照,须向户籍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一般程序是:
(1)接收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1户口本;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相关材料(邀请函、保证书等。)与出境原因有关;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1)填表前,首先,仔细阅读表格中的各项内容和填表说明。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要询问录入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通过相关咨询服务帮助填写;
(2)申请表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正确清晰,不能乱涂乱画、涂改;
(3)本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份内容必须一致;
(4)申请编号印在表格的右上角(四张表格的编号相同),申请人必须牢记,以备日后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6.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必须按照本人户口簿上的记录填写;
⑦申请表中各栏的要求。
在“姓名”一栏,申请人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必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随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中文姓名的汉语拼音字母用普通话拼写。书写时,姓和名分两部分,姓在前,名在后。姓和名不能写在一起。复姓写在一起,但也必须和名字一起写两部分;少数民族语言的名称必须按照少数民族语言的读音用汉语拼音字母翻译和转写;如果某些申请人的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添加到备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