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发展历程。
为完成2013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农业和农技推广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三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颁布实施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一件大事。要认真学习,搞好宣传,依法规范行为,依法保护推广者的权益,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当前,要以《推广法》为依据,稳定农业推广机构、队伍、经费渠道和经营服务。在农业推广过程中,要形成一套服务体系解决方案。同时,农业推广系统的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推广法这一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有效措施。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各类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搞好农资供应,搞好农副产品收购,不给农民“白条”。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科技兴农。继续做好扶贫工作。根据右政府提出的要求,要抓紧落实年度扶贫计划。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业立法,依法治农。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明确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和方向。政策是国家依靠科技进步和发展教育振兴农村经济,加速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方向是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地县中心管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体系建设项目。主要要做好:①完善机构,完成替代功能。已建和在建的县中心站和乡(镇)站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内部功能。县中心应具备五大功能:测试、示范、培训、推广和管理。乡(镇)站主要是提高综合眼功能。(2)加强县中心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搞活内部运行机制,调动干部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中心的作用。(三)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稳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精神,强调稳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继续做好人员配备工作,确保新充实人员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而聘任制人员只有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才能被聘用,坚持多部门和双重领导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对于“三权”已经下放的乡(镇)站,要加强业务管理和组织领导。乡(镇)站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所有,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平调,更不得随意调整人员和削减业务经费。深化改革,改善服务,创办经济实体。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要从农村做起。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以发展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深化以提高技术服务、增加农民收入、推广农业技术和办好各类优质农产品基地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改革措施。农业技术推广改革一方面是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综合管理机构;另一方面是改革运行机制,转变职能,建基地,建实体,形成体制、基地、实体相结合的改革格局。深化这两方面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