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韩国历史上的等级制度?

古代朝鲜贵族称“二等”,即东等(文等)和西等(武等)。但实际上,二班比贵族更接近宗族。皇族的孩子叫大君、君,其中,生在王正房的儿子叫大王,长子叫太子,生在侧房的儿子叫王。1896年,大韩帝国模仿日本贵族制度,设置了亲王和五等爵位。1910日韩合并后,韩国贵族制转入日本贵族制。二战后被废除。

李朝的封建社会等级森严,错综复杂。前两个班处于主导地位。

特权级别。其下的“中间人”和“小官吏”属于统治阶级中的不同阶层。华人主要担任翻译、医药、司法、金融等官职。小官是指在各种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任职的官员。统治阶级中的普通人被称为爱好者或常敏,其次是贤良和卑微的阶级。这两级虽然有自由人的地位,但不准当官。再次,还有奴婢、男奴婢、私奴婢,地位接近农奴制。社会底层是贱民。李朝加强了对人民的统治。从1407开始实行邻保制,后来改名为五族统一法。其法以五派为“统”,设统之首(统主);五制为李,又称洞或村,李为右(李昌、洞主、村长);将英里数设置为表面,并设置表面长度(任何表面)。面常和李都是从当地村民中挑选出来的,大多是土豪。邻国之上是封建国家的各级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