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刑部和辛哲图书馆有区别吗?

慎刑部和辛哲图书馆是有区别的。

他们的区别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区分:

1,不同功能

戒刑部原名方上司,顺治十二年(1655)改为方上书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为戒刑司。手掌上有三面旗子。任何拟议的罪行都将根据惩罚部的法律和条例进行审判。情节严重的,交由第三科审批。宦官刑以慎刑为主。

“辛哲库”是满语“辛哲库”的音译,意思是用涂管进食和配给的人也是。新哲库人分为原来的新哲库人和因为命运而进入新哲库的人,所以不能都假设新哲库人有罪。内务府、诸侯府、陵寝、皇宫、庄屯都有新哲库人。决不像小说家说的那样,它被送到新哲库,也就是说,它被送到桓伊局去洗衣服。

2.不同的机构。

戒惩署是隶属于清内务厅的一个机构。

新哲库是八旗下的旗手组织——关岭,是一种包衣组织,绝不是专门监管刑奴的机构。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戒刑司是清朝处理案件和实施刑罚的机构。新哲库是最初的新哲库人和那些因犯罪而受到惩罚的人服苦役的地方。主要任务是洗衣服。

扩展数据

清代戒刑司隶属于内务部七司之一。顺治年间称方上院,康熙十六年正式更名为戒刑司。刑事诉讼部的官员主要负责具体案件的调查和审理,然后将审理意见上报内务部的上级主管决定。当然,重要的案件不能由内务府首长决定,必须由皇帝上奏,由皇帝决定。

那么警诫处罚部管什么案子呢?这是清朝的法律规定中明确规定的。根据后来学者的研究,包括惩诫部在内,整个清朝内务府审理的案件,基本都是罪行相对较轻的简单案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辛哲图书馆

百度百科-惩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