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如何评价潘金莲?
一个悲剧的女人。不朽的形象。潘金莲在中国家喻户晓,他的名气当然要归功于施耐庵先生在《水浒传》中的描写。进入现代社会后,被称为天才的的荒诞派川剧《潘金莲》,张宇的《潘金莲》,何的《潘金莲的回忆》,阎连科的《你好,金莲》,都掀起了一股“潘金莲”热。几百年来,她一直被立在历史耻辱柱上,成为撒娇、淫荡、残忍的典型!但也有人同情她的遭遇,羡慕她追求自由、反抗旧伦理的勇气。这是潘金莲。施耐庵描绘金陵小肖生的极端演绎与生活在戏剧舞台上的文学作品,普通人饭后的坏女人典范。她以极端的手段和巨大的代价追求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下的女性恋爱自由和人的性权利,这种结果至今仍让我们战栗、彷徨、犹豫、在迷茫中挣扎、在挣扎中反思。《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个有罪的人。但她的罪行是她杀了人,而不是她个人性格退化。她不应该受到道德意义上的唾骂,比如中国人几百年来一直在做的“娼妓”。特别是当我们进一步调查她为什么杀人,她是如何走上杀人之路的,以及其中的道德内容,就会发现潘金莲的一生真是一个大不幸,一个大悲剧。潘金莲自幼为奴,后被“赏赐”或“卖”给又矮又丑的武大郎为妻。这个婚姻一点感情都没有。在封建道德体系的束缚下,潘金莲别无选择,只能忍。那已经是不幸了。如果她这辈子没遇到第二个男人,待在武大郎的一个炊房里,她会枯萎而死,就像中国世世代代无数的普通女人一样,依然是压抑人性的大悲剧。如果中国人民给潘金莲一个道德桂冠,再怎么装饰的漂亮,也掩盖不了摧残青春、扼杀人性的邪恶。然而,生活最终并没有让潘金莲沿着这个悲剧走下去,而是转向了另一个悲剧。毕竟潘金莲是个活生生的人。毕竟她年轻漂亮。她再抑郁,也需要感情生活和性安慰。这一切,武大郎都给不了她。在这种情况下,与武二郎的相遇,唤醒了潘金莲的感情生活意识,干柴久遇烈火,不可收。但在封建道德体系的罗网里,离婚是不可能的,应该算是大逆不道。她不得不走上许多被不幸婚姻迫害的女性的道路:出轨。这是被非人社会压迫的不道德行为;在邪恶的道德体系压迫下,夺取生命的权利,是一种变态的斗争。当我们认同古希腊戏剧中那些出轨乱伦的女人,赞美她们是伟大而可悲的女人时,为什么要对潘金莲如此刻薄,侮辱他几百年?如果武二郎答应了潘金莲的要求,那么按照逻辑,可能会有各种发展。一是叔嫂通奸,长期未被发现,外有伪善,内有贼妓;那是中国古今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就算发生了,谁也不能说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私奔了,建立了新的生活。相信潘金莲也会是卖酒的,陪伴吴二郎一生,成为历史佳话。第三,当大伯和大嫂互相出轨一段时间后,武二郎厌倦了,离开了。潘金莲要么回到旧时代,和武大郎在一起,更残酷地压制他的人性;或者遇到西门大官人,写出和现存水浒一样的故事。第四,叔嫂合谋杀害武大郎,构成同案犯。但武二郎不善女色,不了解潘金莲,也不想和他暧昧。所以潘金莲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的疯狂是不可恢复的,另一方面,又没有发泄的渠道,这是最容易陷入毁灭的情绪状态之一。于是有权有势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搞感情和肉体买卖的王婆得以下手。为了脱离自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潘金莲陷入了另一个更深的悲剧,把被耍当成了爱情。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的特点之一,就是完全否认个体人性的存在,绝对要求所有个体人性都服从群体所尊崇的理性规范。相对于社会构成,每个个体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这种观念的统治下,任何要求肯定个人存在价值、尊重个人感情、个人意志和个人生活的思想和做法,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戒律的,被指责为个人素质的退化。潘金莲就是这样一个社会道德恶的受害者。可惜,潘金莲满足感情生活的欲望最终驱使她投入了西蒙的怀抱。一方面,任何个人都必须反映他所生活的社会群体。另一方面,任何个体都有一千个理由独立存在并被肯定。所以,无论潘金莲可能有多少种人生选择,无论她实际上是如何度过一生的,她的悲剧绝不是个人品格的缺失,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悲剧。把被耍当成爱情,已经够可悲了。西蒙少爷进一步把一个无助弱小的女人变成了杀人犯。可想而知,如果武二郎不是这样的英雄,没有为哥哥报仇而战,潘金莲按照西门大官人的权力自然会全身而退。不过不难估计,西蒙少爷在和潘金莲玩了一段时间后,肯定会找别的女人,把潘金莲踢开。那时候西门大师还是会以杀人罪把潘金莲关进死囚牢房,或者把他卖给妓女。总之,不管你怎么想象,潘金莲都难逃一个悲惨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