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相关问题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应当申报。
18,旧城(村)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可以申报吗?
答:经市政府批准的旧城(村)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无论是否下达规划用地计划,都应申报。
2009年6月2日以后修建的违法建筑为什么不能申报?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被抢建的违法建筑,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拆除。”因此,2009年6月2日以后建造的违法建筑不得申报,依法予以拆除或没收。
20.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违法建筑可以申报吗?
答:《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四条规定,逾期未申报的,街道办事处将在该建筑所属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和市、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三个月。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补报。
21.公告三个月后还能继续申报吗?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镇化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告期届满未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在普查工作结束后依法拆除或者没收。”因此,公告三个月后,未被举报的违法建筑不能再申报。
22、违法建设当事人如何申报信息调查?
答:违法建筑当事人应当在该建筑所属的辖区街道办事处申报。申报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以及土地使用证、房屋建筑证等相关证件。原始凭证应留存备查,申报单应按要求填写。
23、违法建设当事人可以网上申报信息调查吗?
答:不能网上申报。为保证申报材料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当事人应当在房屋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书面申报。
24、违法建设当事人申报信息普查是否需要付费?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信息普查不得收取费用。
25、如何获取违法建筑普查申报表?
答:在街道办的申请窗口领取表格。
26.填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案:1。申请人必须按照填表指南的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要遗漏它。
二、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隐瞒或谎报,违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报表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四、申请人应在报关单“申报”栏签名并加盖指纹或公章。
5.填写表格时,申请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的复印件和原件。)及相关土地、房屋证书备查。
六、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表,受理部门应给予回执,申请人必须妥善保存,作为普查申报的依据。
宝安区农村城市化的历史遗产
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