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物手抄报

保护文物手抄报的内容

1.我们仍然需要努力保护文化遗产。

2.人人保护文化遗产,人人享受保护成果。

3.“保护第一,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保护文化遗产意味着保护我们的历史。

5.文化遗产日:每日提醒和每日行动。

6.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精神家园,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7.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加强保护刻不容缓。

8.文化遗产保护:尊重历史,造福今天,创造未来。

9.即使有金山银山,也很难买到文化遗产。

10.提高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增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1.祖先的,我们的和后代的-请保护文化遗产。

12.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

13.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14.不要随意触摸甚至雕刻名胜古迹。

15.要有保护文物的意识,不私自挖掘、出售文物。

保护文物手抄报的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和壁画;

(二)近代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历史价值的重要史迹、实物和代表性建筑;

(3)历史上不同时期的珍贵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

(四)不同历史时期的重要文献资料,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个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可以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个时期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和三级文物。文物工作实行保护为主、抢救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