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有哪些制度?

1,基本制度——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1)萌芽于战国时期。

内容: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君主政体。(2)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取消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实行中央集权。

(二)建立于秦朝

内容:建立皇帝制度、三公九臣制度、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计量,钱和字。焚书坑儒,加强意识形态控制。以法为教,以官为师。

特点:将专制决策与集权政治体制有机结合。

(3)西汉时期的巩固

内容:实行尚书省制度,颁布“恩宠法令”和“附益法令”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特点: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直接统治重新加强;将儒家思想转化为适应封建专制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隋唐时期的完善

内容:三省六部制的实施,使封建官僚形成了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对权力,加强了皇权。科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扩大了官员的来源。我们调整和改进了政府士兵制度。

特点:①通过分权强化君主制;②选官规范化、制度化。

(5)北宋的强化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鲜将军和地方军事使节的军权,设三官指挥皇军,与枢密院一起牵制。集权行政——设谋士、唐使、三秘,以分宰相的政治、军事、财政大权;派一个平民做地方官,和法官核对一下。财权集中——通过各种方式设置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司法权集中——中央派出公务员作为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上述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政财权和司法权,铲除了封建割据的基础。

特点:有强有弱;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代

内容:在中央,完善了中央官制,设置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负责行政、军事、监察事务;设立郑玄院,主管宗教事务,管理西藏。在地方一级,实行省制。

特点:地方行政体制有了很大进步;中央政府建立了边境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明清时期的强化

内容:明初废丞相,权力分为六部分。地方政府实行三司分权,改都督为五军都督,军权与兵权分离,制定《大明法》,设立工厂和卫生特勤署。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袭明朝制度,增设兵部,推行文字狱,加强专制集权。

特点: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达到了顶峰。

(8)结束于1912。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中央行政系统

(1)三公九臣制:是秦始皇创立的专制集权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宰相、御史、太尉组成,其中宰相制度延续千余年,御史主管监察事务,太尉主管军务。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整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的政府机构。中书省负责起草和发布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法令,三省省长均为宰相。官、户、礼、兵、刑、工六部是尚书省的下属机构。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监督又相互牵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了严密完整的体系,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政府的统治力量。权力分成三个削弱的权力和加强的皇权。在此基础上,宋元明清官制略有变化,但实际情况变化不大。

★古代宰相制度的改革:秦在中央设置三职九臣制度,以宰相为首,协助皇帝处理政治事务;西汉武帝改革官制,实行内外朝制,削弱相对权利;东汉光武帝扩大了尚书台的权力;隋唐设置三省六部制,将相对的权利分为三部分,相互牵制,体现了皇权的加强;北宋在宰相之下增设参政巡抚为副相,宰相行政权被分割,军权由唐使分割,财权由三司分割,使宰相权限一分为三,便于皇帝独揽大权。元朝设中央刺史省,左右丞相为最高行政机关,设枢密使、御史台、宣政院,负责军事、监察、宗教等事务。明朝废除宰相,将权力分为六部分;永乐成立内阁,实行“选秀”;清朝建立兵部,宰相制度残余消失,反映皇权已经达到顶峰。从变化中可以看出,皇帝对相对权力进行了分割和削弱,将各种权力一步步集中在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了君主专制。

3.地方行政系统

(1)分封制(目的、对象、内容、作用):西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主政权,在政治上实行诸侯分封制,巩固了周朝的统治,扩大了疆域。春秋战国时期逐渐瓦解,取而代之的是郡县制,在随后的一些朝代依然存在。

(2)郡县制: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秦朝在全国推行,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取代分封制,大大削弱了地方政权的独立性,加强了中央集权。这是中国地方行政体制划时代的改革,县制在中国沿用已久,影响深远。

(3)郡县并行制:西汉初期地方实行郡县制,同时存在封建制。郡国并行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有分裂的危险。

(4)汉蕃分治:辽国境内居住着众多的民族,汉族与契丹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方式上有很大差异。因此实行“汉藩分治”的政治制度,即“以国控治契丹,以汉控治汉”,其特点是民族分裂,其实质是阶级统治而非民族压迫,其作用是促进契丹的发展。

(5)蒙安制:金国建立后,为了加强统治权力,完颜阿骨打推行了蒙安制,这是一种融合军事和农业的制度。孟安莫克既是一个军事组织,又是一个地方行政组织,促进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

(6)省制:元朝是当时疆域空前的封建国家。为了对各地实行有效的管辖和统治,元政府建立了行省制度。它的建立巩固了国家统一,保证了制度上的中央集权,是继秦朝郡县制之后,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元代的行省制度对后世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后,行省制成为中国的地方行政机构,明清沿用至今,一直保留至今。

(7)僧官制度:明朝在西藏实行僧官制度。由于藏民信仰藏传佛教,明政府利用宗教来统治藏民,但规定各级僧官由朝廷任免,从而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

(8)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是明末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建立的。八旗制度以军事组织的形式组织女真,由贵族控制。它有三个功能:军事征服、行政管理和生产组织。它是一个军民融合的社会组织。它既是一种军事组织,又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八旗军队在清朝统一中国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和八旗军队本身的腐败,其战斗力逐渐下降。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崛起的湘军、淮军对其影响很大,尤其是清朝“新军”的大规模训练,八旗军自然消亡。

(9)土司制度: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沿袭元朝的统治方式,实行土司制度。这些由当地少数民族担任的土司官员,对辖区内的行政有自主权,世袭,权力很大,逐渐演变成一股割据势力。

(10)“改地为流”:形成与发展:明朝永乐年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衙门,政府派流官直接统治;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雍正帝大规模推行。回归故土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重大改革。既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又改变了当地落后、孤立、纷争的局面,促进了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理解:①历代封建统治者通过一系列的行政区划和变更,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将地方权力集中于中央,使多民族国家不断发展。②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转变,主要反映了管理任用原则从宗法制度向行政任用关系的转变,是政治制度进步的表现。县制到省制的变化主要体现了行政区划的变化。总的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区划越来越小,分区越来越多。(3)地方官制的演变:秦改革设县,统一后实行县制,县令为地方长官,掌管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州刺史成为地方最高官员;唐玄宗设使,掌行政、财政、军权,演变为藩镇割据。北宋减少了节度使的权力,任命文官知州,并设置总参审判,集中地方财权和司法权(设置转运使等。);袁在银行设立了一个书省;明实行三部分权,承宣公部、外务部,判司法部、法务部相互牵制,开始改土归流;到了清朝,各省区设置督抚、巡抚、将军、大臣进行管理,并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