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学历史35年——方时冲突下的唐代商业

方时制度是中国古代组织和管理城市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主要包括方时的划分、方时门的定时开关和夜禁。它是统治阶级在时间和空间上严密控制城市社会生活的企图,是集权统治在城市管理中的具体体现。方是居民区,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古代城市的布局用街道将居住区划分成规则的网格。一个格子是一个正方形,正方形是相连的,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邻居。城市是商业区,是人们买卖商品的市场。《易经》下:“日中为市,以天下之民,集天下之财,交易后退,各有所居”,这应该是古代集市最早的草图,有点类似于我们过去的集市。早在商朝就出现了“市”,《李周地官施思》一书记载“市日衰,市时变,市时变”。自周代出现以来,代代相传,在具体制度上逐渐收紧。在商业区,把同类商品的摊贩聚集在一起,叫“线”。现在我们常说72线,意思是商品种类多。行中有固定摊位,称“老板”,字典解释为“店”李白《少年之旅》诗云:“五陵少年今在城东,银鞍白马享春风。落花游何处,笑入胡姬酒楼。”唐代是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随着唐代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长安城的修建和中央集权统治的加强,方时制度进一步完善。

?唐代长安城外的郭城有11条南北向街道和14条东西向街道,将整个外郭城分为110个正方形和两个城市。作坊内有官宅、私宅、寺庙、园林、酒店、小店、手工业作坊等场所。长安的两座城市,分别在皇城的东南和西南,每座城市占地约一平方公里,呈正方形。与隋代相比,唐代长安城的规划理念更加全面,区域布局更加严谨,功能划分更加明显,达到了中国古代城市广场体系的顶峰。

?在方氏分家的体制下,唐朝的商业性质是什么?行业分工进一步细化。据许嵩《唐·京中城市广场》“石楠、绥岳峰城、东西广场,位于两方之地,四壁一百二十行,店铺三千余间,货贿堆积”。唐代城市工业的数量比隋代增加了很多。在长安城制上,唐朝沿袭隋朝。随着商业的繁荣,唐朝出现了许多新兴产业。据史料记载,长安银行的名称为丝行、肉行、坊行、药行、笔行。市场广场制度划分了市场广场,以及商店和店铺,进一步促进了行业分工,加强了行业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市场上产品的流通,体现了唐代商业的繁荣和发展。但唐代长安城面积狭小,城市规模十分有限,与城市规模极不适应,阻碍了城市的繁荣。据考证,唐代长安的西市场呈方形,长宽各只有1050米。东市的规模可想而知。可见当时的统治阶级通过广场市场制度严格限制市场规模。这么大的城市只有几个,导致一些居民在广场上偷偷开市,而一些流动摊贩零星的存在于巷子里,作为市场的补充已经开始兴起。

方时制度最初是为了城市管理、统治人民、控制流民、重农抑商的需要而产生的。到了唐代,在继承历代市场制度的基础上,随着商业的繁荣,已经出现了与分业经营体制严重不相适应的情况。长安城的商业发展已经突破了两个城市的范围,开始向作坊(住宅区)渗透,逐渐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这是唐代作坊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新变化,之后逐渐放松分裂,最终在宋仁宗消亡,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