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红娘?
媒妁在中国的婚姻制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孟子把“媒妁之言是父母之命”(1)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形态把人们的劳动、教育和娱乐局限在家庭。“鸡犬之声相闻,百姓至死方休。”所以两人差距很大,父母都不知道对方家里是谁。因此,即使他们的孩子已经长大,他们也不知道哪一个需要娶一个媳妇封建习俗造成了人们在求偶时的羞怯。想要配偶不公开表明,已经成为封建社会习俗的重要特征之一。坦率地问他或她就等于无知。委托他(她)通过道来求,是封建时代求爱的重要表现,最好有媒人来调解。
关于媒人的进化史,《中国婚姻史》认为“媒人具有中间人的性质,在买卖婚姻时代就立即存在;几乎买卖婚姻演变成了雇佣结婚,买妻卖女的中间人也演变成了媒人。所以很难把姓氏结合起来,依靠媒体接触来传播结婚的话,或者说是‘制造’。”(2)《诗经》中有一句话,“如何娶妻,匪媒妁不得。”(3)可见媒人早在西周就成为婚姻的重要条件。从《礼士婚礼》规定的结婚程序六礼来看,从过继、问名、那吉、招募到邀约、婚礼,没有一个环节可以离开媒人。(4)“所以男女借媒体知其名,无媒体不交钱;男方无媒人不能嫁,女方无媒人不能嫁”(5)。《唐律略论》也说“婚姻法必有中介”。
不仅如此,媒妁制度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鲁桓要嫁于齐国,不由媒体,史家以非礼丑化之”(6),没有媒妁而结婚,被后人讥为违反礼法;《管子》中也有“自媒体之女,丑陋不可信”。可见,婚姻使用的媒介已经上升到伦理道德的高度,使用的媒介是符合伦理规范的。不使用自媒体是违背伦理的,是要被鄙视的。
元代《张颠》中有“媒人是当地长者,走忠妇,以官为凭据”的记载。媒人主要由女性组成,所以也俗称媒人,是中国古代女性的重要职业。但是,媒人制度和媒人虽然极其重要,但在正史中却很难追溯,所以小说家的话就成了我们研究这一制度的主要证据,因为小说家在描述时事时必然要联系到自己的社会背景,这是合理的,符合事实的,所以可以作为我们研究一些历史问题的材料。
冯梦龙(公元1574-1646)生于明末。他是崇祯的贡品,曾经做过知县。他的《晚明短篇小说集》于1624至1627年间分别以《明明》、《童眼》和《兴颜》出版。其中既有叙述前代人物的,也有继承宋元故事的,但他们的观点代表和反映了元明时期的社会状况。因此,通过三言的叙述,可以对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既然媒人制度和媒人在婚姻制度中如此重要,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三言。《三言》中有许多媒妁形象,从中可以大致了解中国古代这一特殊群体和媒妁制度。
一.官方媒人
中国古代很多封建王朝都有官媒,官媒管理老百姓的婚姻。因此,媒体有时被称为官方媒体。在《红楼梦》中,有很多官方媒体的记载。77集官媒说“探春”,71,72集也叫官媒,可见官媒体制。官方媒体系统早在周朝就出现了。当时的媒官被称为“媒官”,从国家领取一定的薪水,履行公务。《李周帝官石梅》记载:“诸人之官石梅,凡自成名之男女,皆名于书。让男人30岁结婚,女人20岁结婚,谁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就写下来。仲春月,成就男女。所以有时候,跑者也没办法。如果你无缘无故不下单,你会受到惩罚。没有夫家和意志的男女之分。谁家娶妻生子,纯丝没毛病。禁止迁葬死者和与死者结婚。男女所有的尹官司,都是由胜国俱乐部审理的;受罚者,归土。”从“审民”这句话可以看出,法官一半,男女各一半,偶尔结婚。所以“评判”就是婚姻,“评判所有人”就是负责婚姻,这是媒体官员的职责。以上的话说明了媒体家族的具体职责如下:1。记录新生婴儿的出生日期和姓名;第二,责令成年男性按时结婚,不得逾期;三、每年二月农忙前,督促适龄青年男女及时结婚;第四,用于监督和执行的财政资源的数量;五、负责婚姻诉讼,惩罚违法者。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最完整的官媒制度记录。虽然《史记》乃至《二十四史》的记载都有“正史”,但并没有关于媒官的具体记载,只是部分数字涉及到媒官,因为自秦以后就没有正式设立媒官。但媒官的称呼没有变,泛指那些在衙门里执行婚姻判决的女子。《三国志》中提到“设媒官方知嫁”(7)。元明时期,官媒指在衙门登记认可的媒人,身份与主仆相同,主要负责女囚的婚姻;或者婚姻出现纠纷,上课结婚,找官方媒体解决等等。
《三言》中明确提到了官媒,虽然只是在《明传奇》第四卷《流云安茹三冤》中,说“陈太宠爱女儿,所以改了官媒的命令:‘我家小姐年纪大了,要选个好亲事,必须三管齐下:一要官宦,二要才貌双全,三要名唤黄甲。从这三者来看,妻子是丈夫;少一个就弄巧成拙了。"但《醒世录》第一卷《二县令争义嫁孤儿》中记载"石县令在任期间,因官仓失火,烧粮,被软禁,抑郁成疾,数日后去世。我留下了女儿和养母,很多都被官方卖掉了,价格尝了尝。贾昌见小姐和干娘都被婶娘卖了,急忙拿钱到李婆家,问要多少钱。.....李要婆拿出朱批的官票,干娘十六岁,只判三十二,月香十岁,却判了五十二...贾昌也不吝啬,把身边的钱夹拿出来,付了八十两银子,送到姚婆那里,谢了五两银子,立即带回家。李亚普诺向官方国库支付了两个值。" (8)。李亚普诺在这里的书虽然叫《亚普》,但其实是官媒。她是政府出售奴婢的中介,她收取费用。贾昌谢了她五两银子,是中介费。同时,她在完成出售后向政府支付所有款项,这是官方媒体的重要职责。在这篇文章的后面,我们还可以得到李亚珀是官媒的证据:“原来是李亚珀经手了第一次官卖。此时李婆已死,官私媒人已推张婆为梢。”(9)可见,李婆和张婆都是官媒,他们的收入来源于买主的谢礼。从李亚婆对石小姐和干娘的买卖贡献来看,它在这笔交易中只得到五两银子。张婆和贾长之妻谈石姑娘和干娘的价钱时,石姑娘值五十两,干娘值三十两。后来她的养母放弃了52两的价格,包括史小姐的价格,是10两。然而,当张婆回到高时,她仍然说石小姐值50两。可见官媒的收入也是相当高的。俗话说:
“说好的婚事,穿上新西装”也体现了媒人的收入。
官媒不仅为政府做各种相关事务,还充当当地私人婚姻的婚姻中介。毕竟三言官媒只是反映了元明时期的情况。其实清朝就有官媒了。中国婚姻史还介绍了清代的官媒,与元明时期的官媒类似:“清代地方官选的女子,交由担任官的女子,称为官媒;与此同时,地方官员鉴于让辖区内的贫困妇女和婢女结婚有困难。官方充当媒人,杀礼成亲,也叫官媒。(10)“上面提到的李亚普诺和张坡就是第一类官媒。
第二,私人媒人
私人媒体是媒人的主要形式。
私营媒体不是专门为媒人服务的。大部分从事其他职业,给别人当媒人。从事其他职业,让他们有机会挨家挨户,了解各家的情况,知道哪家需要娶媳妇。所以给别人当媒人,极其方便,既能得到感谢媒人的财物,又能得到自己的职业收入。这种类型的媒人在三言中比较多见。《醒世姻缘传》第十四卷中的王婆,与亲热的周生贤,就是这种类型的媒人。书中是这样介绍她的:“(王婆)叫王百惠收学生,做针线,做媒人,和别人看把脉。”(11)王婆不仅给别人接生、缝补,还治病。这样她就有很多机会接近各个家庭的妻子。接生的职业也让她知道孩子的生日,方便她做媒。王婆是民营媒体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之一。鲁婆,在《醒世》卷十六,鲁武汉难留色鞋,“以卖花粉为名,做媒人,做麻婆六,是他的拿手好戏。”(12)根据文章中的记载,她也是一家私人媒体,也是一名职业红娘。她以卖花粉为名,专门做媒,卖花粉只是为了更好的做媒。从下面的描述中,同样明显的是:
两天后,早饭后,潘勇出去了,寿儿在楼上,又在玩汗巾。我听到下面有人的声音,但我又上楼了。寿儿连忙把汗巾藏了起来。走到胡梯的时候,不是别人,是卖花粉的陆婆。手里拿着一个竹疙瘩,跟潘婆上来了。上楼时,鲁婆说:“寿姐,我昨天买了些新花,特意给你送来的。”他慌忙打了竹竿,拿出一朵,说:“寿姐,你怎么看?能像真的一样吗?”(13)……
我们可以看出,她卖花粉的目的只是为了接近寿姐,让张一达到目的。可以说其他职业只是她牵线搭桥的辅助手段。
《石喻明》第一卷蒋兴阁《团圆》中穿珠衫的薛婆,是一个卖珠的媒人。正是通过卖珠子,她接近了姜兴阁的妻子三巧儿。她也是这种媒人(14)。
同时也有专门做媒体的民营媒体。西周时期出现了私媒,他们专门为其他家族的已婚妇女做媒,收取报酬。虽然《三言》中没有明确提出这一点,但我们不能否认它们在元明时期的存在。三言里提到的很多红娘,应该包括很多职业红娘。如《警世故事》第十三卷“三出现在包龙图”中,长孙们“吴雅思娘和迎儿”正在家中劳作时,看见两个面红耳赤、双颊绯红的女人,手里拿着一瓶酒,手里拿着两朵草花掀开门帘,就进来了:“在这里。”娘一看,原来是两个媒人,姓张,姓李”(15)。虽然这两个媒人没有刻画出鲜明的个性,甚至没有说出他们的姓氏,但这段话却给我们生动地描述了媒人的形象。首先,媒人的“面红耳赤,双颊通红”,说明他刚从某家吃酒回来,另外两个媒人手里还拿着东西,显然是想从他们家要东西的家人给的。这段话描述的两个媒人应该是专职媒人。他们吃了拿了,赚了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