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论述了宋代改进科举制度的措施,并简略回答了中国的文化史。

一般宋代的科举考试和唐代的一样,包括常规科、控制科和武科。相比之下,宋代的正科科目比唐代大大减少,其中仍以进士为重,一等进士大多可以官至宰相。所以吕宋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相同,皆极明显。”当时有焚香进士的说法。

首先,宋代科举拓宽了录取范围和作用。宋代士人分为三等:第一等称为进士等;二等说进士出身;三流学者被赋予了和学者一样的出身。由于录取范围扩大,名额翻倍。到了唐代,一次只录取二三十个进士,一次至少录取几个人或者十几个人。在宋代,一次录取多达200、300人,甚至一次录取500、600人。对于屡次考试失败的考生,允许他们报名参加附考,称为特名。他们也可以向皇帝求饶,奖励他们的出身资格。

宋代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只有两级考试制度。第一级是各州举行的考试,第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考。为了选拔真正实用的人才为封建统治服务,宋太祖在开宝实行了六年的科举制度。从此,宫廷考试成为科举制度中最高级别的考试,正式确立了国考、省考和宫廷考试中的三级科举。不需要再通过吏部考试,直接授予官职。宋太祖还下令,考试结束后,你不准称考官为你的主人或自称是你的学生。这样,考过的人都成了天子的学生。南宋以后,会有皇帝宣布科举名次的仪式,并设宴款待琼苑,故称琼林宴,后被后人模仿,定制。宋代的科举本来就是。

从宋代开始,科举考试开始糊名记誉,建立了新的防止徇私的制度。隋唐以来,徇私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朝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建立了糊名和记誉制度。粘贴姓名,即在考生试卷上印上姓名和籍贯,也称“印”或“封”。据陈静宋太宗报道,在宋仁宗,省级和国家级考试采用粘贴姓名的制度。不过贴了名字之后,也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益斌的建议,考官将分别记录试卷。在阅卷时,他们不仅知道考生的名字,还认不出考生的笔迹。这一制度确实对防止考官徇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然而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益腐败,

宋代的科举考试在考试内容上也做了很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沿袭唐制,士子学经、墨义、诗词,弊端甚大。士以音韵为役,孤陋寡闻古今。王安石参政以后,开始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废除诗赋,附加经典和墨意,注重经典的意义、理论和谋略。所谓经义,类似于理论,是一篇短文,限于利用经中的句子作为题目,利用经中的意义起到考查内容的作用。授予王安石《三经新义》和《文选》,并称《易》、《诗经》、《诗经》、《李周》、《礼记》为大经,而《论语》、《孟子》为兼经,被定为读书人的必读。当时规定,进士要考四次:一次是考《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