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有农村低保,住院费用医保报销后可以用低保报销吗?听说农村低保只能和合疗一起报销。这是真的吗?

农村低保和医保完全不相干,只要当事人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同时享受。

一、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覆盖所有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1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现区县农村低保标准的。

3、其他符合农村低保的人员。

4.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无经济来源,逃避法律(法规)规定生活困难的人,不属于农村低保标准[1]。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

门诊服务

在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就医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50元;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医报销3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医报销2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限50元,处方药费限200元;中药发票配处方,每贴限额1元;乡镇合作医疗门诊年补偿限额为5000元。

住院治疗

报销范围:医疗费用:辅助检查:心电图、X线透视、摄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检查费用200元;手术费用(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报销1000元)。60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每天治疗护理费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重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医疗费用一次性或全年累计超过5000元的,应进行分期补偿,即5001-10000元为65%,1001-18000元为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和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肿瘤门诊放化疗年度补偿限额为1.1万元。

免除责任

自费就医(无定点就医医院或无转诊单)、自费购药、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输血费(家庭储血的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降温取暖费、救护车费、特殊护理费等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骨科、整容、种植牙、假肢、器官移植、点名手术费、咨询费等。;报销范围内,超出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