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城管”都是些什么人?
说起“城管”这个词,很多人不是心惊胆战,就是胆战心惊。现代城市管理似乎已经成为暴力的代名词。为了改变人们对城管的印象,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了城管武装部。虽然当地官方称城管武装部有助于社会和谐,但似乎“武装”二字的出现很难让人不联想到“暴力”。其实在中国古代,“城管”和军人没什么区别,甚至城管打人也是合理合法的。
那么,中国的“城管”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说到城市管理,就不得不先说说“城”。根据现代考古发现,中国至少在夏商周“三代”时期就有了城市,但具有现代功能的城市直到春秋战国时期才出现。到了唐朝,有十余城,人口65438+万,繁荣程度空前。城市越大,人越多,治安、卫生、交通等一系列问题也会随之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古代城管自然应运而生。
那么,古代的“城管”都是些什么人呢?其实古代城管的身份是复杂的,有军队城管,也有警察城管。当然,更多的是行政人员来做城管,比如“京”,相当于汉唐时期现代都城的市长。他的重要工作既不是招商引资,也不是增加GDP,而是城管执法。
但是,光靠嘴说城管是不够的。正因如此,中国古人想出了很多管理办法,现代城市管理最值得借鉴的就是“城市管理立法”。其中,写于西周的《李周帝官司徒二》篇《施思》曾记载“凡入城,许必持鞭守门。”这意味着在市场的大门口,有手持铁鞭的武士把守大门,维持市场秩序。这种铁鞭虽然不能一下子把人打死,但是也可以打残,所以还是蛮有威慑力的。
那么古代的“城管”到底有多厉害呢?原来唐宋时期就有小贩非法占道的法律:“侵街小巷者,七十棍。”明太祖朱元璋是出了名的治国无情,明朝的城市管理自然不含糊。《明会典》记载,在京师,“凡侵占道路,盖房者,以木棒六十,各令恢复。”此外,在明代,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驶、在禁区摆摊、以土为空白、随地大小便等行为都是“有罪”的。涉案人员被强制戴上刑具,还要当众受这么大的罪一个月。这样的城管措施可谓雷厉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