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的历史演变
龙口是青州的古荒地。商、西周、春秋为赖之地。战国时期是齐国的疆域。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始于县境内,属齐县,后属胶东县。黄山在县城南二十里,水黄,县城因此得名。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建立东莱郡,黄县为其下属。东汉建武六年(公元30年),黄县仍划归东莱郡。三国时属魏,郡县不变。西晋初,东莱郡改东莱国,黄县属东莱国。东晋十六国时期,黄县隶属东莱郡。隋开帝三年(583),黄县属牟州。
唐初,黄县属东莱县,后属邓州(穆平)。宋、金、元、明、清、黄县都属于邓州。民国三年(1914),黄县隶属胶东道(治烟台)。民国十六年(1928),黄县直辖山东省。抗日民主政府时期,黄县隶属山东省北海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黄县隶属山东省莱阳机构。1958 10莱阳社改为烟台社,黄县隶属于此。同年165438+10月,蓬莱县、黄县、长岛县合并为蓬莱县,隶属烟台署。1962 65438+10月黄县恢复处理,仍属烟台署。
1983 11月,隶属烟台市。1986年9月23日,撤销黄县,建立龙口市(以黄县龙口镇命名)。注:虽然批文是市政府的住所是龙口镇,但并未实际迁入),由烟台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