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的历史演变

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反对同性恋,甚至在古代比西方更加宽容,同性恋和婚育之间并不矛盾。

子曰:“诗三百首,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既然同性恋进入了诗歌,可见同性恋在他眼里是一种很纯粹的感情。不是他开的,只是那时候同性恋不被认为是不正常的。《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鲁的叔侄之子,有一个心爱的娈童者,名叫王维。齐国攻打鲁国的时候,群臣叔侄和王琨同乘一辆战车英勇作战,同归于尽,一起停丧。因为年轻,鲁国人打算用葬礼的方式埋葬他,这种方式的礼仪自然低于成年人。当时孔子主管礼法、司法、教学。他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能为保卫国家而战,就没有悲哀。”意思是:王琨可以拿着武器为保卫国家而死,成年和成年没有区别。

《诗经》有云:“山有伏肃,姬有华。不见儿子,便见疯癫。”滋滋因其美貌而受到郑庄公的青睐。孟子不可能不知道子的暗箭伤人,但一提到子,就忍不住惊呼:“至于子,世人皆知其美。不知子女之美者,亦瞎也。”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的人是没有眼睛的。孟夫子整天保持着一种高贵的精神,对国君说几句好话都勉为其难,但一提起来就完全无忧无虑,神魂颠倒,可见孟夫子也是很欣赏男色的。

晋代盛行男式。人们不仅提倡女色,也提倡男色,但男人必须长得像女人才算帅。汉斯·张曾写过一首诗《周小诗》,这样赞美一位年轻貌美的男子:“偏舟生于雍容府。十年中的五年,就像东方的太阳。香气柔和有光泽,质红。团练,汉莲。你的造型既好看,衣服又清新。轻车随风飞,雾在流。转向一边,环顾四周。与颜山微笑,与人为善。”

同样,女同性恋在中国古代也是相当普遍的,并且被当时的人们所容忍。只要没有过激行为,人们就认为女同关系是闺房中必然的习俗,甚至当它导致自我牺牲或为爱奉献时,还被人们所称道。明代著名才子李煜就曾以此为题材写过一部名为《伴香》的戏剧,讲述了一个美人爱美人的爱情故事。曹禺的美与体香异于常人,而崔则是诗情与谋略并重。他们以诗会友渐渐相爱,种下了根,发誓来世结为夫妻。

女同在清朝的处境异常惨烈。《月游孝志》记载:“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亲,名为金兰惠。她们结婚后,就再也不回婆家了。如果他们逼得太紧,所有的姐妹都会见面自杀。十几年过去了,风气一变再变,但姐妹花是连枝,两个女人生活在一起,必然有一个女人别扭。“金兰俱乐部的女性也被称为自我修饰的女性。所有签订了金兰契约的女人都是无效的,男人也不允许结婚。她们发誓不嫁男人,即使被逼结婚,也不会住在婆家,不会和老公睡觉。结成联盟的两个女人成双成对地生活在一起,感觉像夫妻一样,发誓不消极,死后会选择自己的继承人继承财产,葬在一起。

在古代的道德观念中,男人犯了女人不忠不名誉的大罪。《礼教》极力提倡妻妾和睦,使家庭中的妻妾能像姐妹一样和睦相处。有些人因此产生了类似同性恋的感情,但这种关系与通奸相比是温和而隐秘的。只要不对氏族构成威胁,男人们不仅默许甚至鼓励。但是,当女性之间有了真正的爱情,就会激发出巨大的变化。与异性恋相比,两个女人之间的爱情更加激烈,经常会因为嫉妒而发生争执。这种事情经常发生,甚至到了拼了命的地步,以至于儒家知识分子大为惊恐,动用政权和宗族势力的力量来惩罚他们。《菊与刀》是美国本尼迪克特的代表作,也是日本文化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他用菊花和刀来解释日本文化的两种文化类型:崇尚美和崇尚武。其实菊花也代表男人的爱情。菊花因其形状,可以形象地指代男人的爱情,而最著名、流传最久的情感故事,应该就是《雨月物语》中关于菊花的故事了。因为这个故事,菊花在日本也被称为曹琦。

在日本,异性之间的爱叫阴柔,男人之间的爱叫阳刚。而且,男色在当时既不忌讳,也不道德。大男子主义最突出的现象就是“多途径”。将军、名将甚至勇士身边的姓氏大多是男宠。

据说这个习俗是日本僧人来唐朝取经时学会的。镰仓幕府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武士制度。在当时,娈童只是山门贵族官员的时髦玩意,可以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普通武士玩不起,上流社会享有实际专利权。因为当时的男人大部分时间都在战场上,性欲的解决很大程度上是转嫁给了娈童者。

同时,为了打造一个牢不可破的武士群体,武士之间、主仆之间的礼仪和忠诚观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调。娈童成了主身边最贴身的保镖,也可以说是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两军对峙,唯一能誓死护主的就是身边的娈童者,这就需要娈童者有视死如归的勇气和决心,而平时鱼水之欢的善良在这一刻会得到最强烈的体现。所以战国时期的娈童者和早期流行于共青山门周围的娈童者不同,同样要求武功高超。大明周边有1和20个娈童者也就不足为奇了。德川四王中的井上直树和本多忠胜都喜欢这个曲子。江户幕府的三代将军广佳和五代将军冈次都是很多方面的朋友。在希腊,每个男人都要吸引一个年轻人,在他亲密的日常生活中充当他的导师和朋友,激励他学习一切高尚的美德。任何没有男性情人的男人都会被认为没有尽到责任。在体育运动中,男青年裸体,让男人大饱眼福。古希腊也有一支特殊的同性恋军队,由相亲相爱的男人组成。古希腊哲学家认为相爱的人可以得到最紧密的结合,提高战斗力。

古希腊灭亡后,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继承了古希腊的男性文化,很多罗马皇帝都有自己的男宠。

在古希腊,不仅男同,女同在当时也是很受欢迎的。有些女同性恋参加了战争和狩猎活动,娶了另一个女人,他们像夫妻一样相处。

据说女诗人莎孚在莱斯博斯岛创办了一所女子学校。她的诗非常著名,被柏拉图誉为第十个缪斯女神。虽然她有一个丈夫和一个女儿,但没过多久她就选择了离开丈夫和家庭。莎孚的婚姻很不幸。作为一个才女,她受不了没有交流,没有灵魂的组合。

二十多岁的莎孚在莱斯博斯岛创办了一所女子学校,教授诗歌、音乐、礼仪,甚至美容和服装。贵族们一个接一个地把他们的女儿送到学校。莎孚喜欢这些年轻漂亮的女孩。她不仅教他们诗歌和音乐,还在业余时间热情地教他们爱的艺术。她心中的诗意化为早晚的深情,相继爱上女同学。在古希腊,同性恋盛行于教师和学生之间。老师教学生解惑,学生投桃报李。因此,这些带有强烈同性恋色彩的诗歌在当时并未被禁止,还广为传颂。甚至莱斯博斯岛使用的货币也是莎孚头像的图案。但最终,莎孚因被女情人拒绝而跳海自杀,英年早逝。另外,据说女同性恋在罗马时代比古希腊时代更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