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上的基金
价值重估交易具有欺骗性。例如,至少在两个场合,金公司声称找到了一个第三方,该第三方愿意以远高于公平市价的价格购买一个普通公司或金公司在一个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一小部分产权。然而,在合资公司管理层不知情的情况下,金公司事先与这些行业的买家秘密签署了“附属协议”,以确保后者在这些交易中不会遭受任何损失。附属协议的存在意味着重估交易不是正常的公开交易,因此不能作为确立这些自然资源行业公平市场价格的客观依据。显然,这些欺诈性的重估交易是由金的公司精心安排的,以使普通公司的经理们相信他们的资源帐户正在增值。当然,这些重估交易显然高估了普通股的净资产价值。退股的投资者一方面获得了超额收益,另一方面损害了那些长期持股的投资者的利益。二、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营公司1968财务报表的审计法庭记录显示,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意识到了对合营公司进行审计的高风险。这些风险主要体现在对自然资源行业的大规模投资上。该事务所在《联合公司1968年度审计工作底稿》中写道,“在任何自然资源交易中,联合公司购买的产权是金公司原拥有或同时拥有的产权的一部分。”这是很不正常的。庭审记录还提到,自1961起,“作为审计委托人,金公司给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造成了诸多严重困扰。”这些麻烦让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意识到,有必要对共同公司与金公司的业务往来进行详细审查,并对金公司的几笔可疑经济业务给予更多关注。在联合公司的1968年度审计中,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丹佛事务所的审计人员详细分析了金公司向联合公司出售自然资源产业的价格。分析结果表明,金公司给普通公司的市场价格远远高于给其他客户的市场价格。金公司出售给共同公司的五种自然资源产业的记录毛利率分别为:98.6%、98.7%、56.7%、58%、85.6%。因为大部分产业都卖给了共同公司,金公司只持有很短时间,所以这些毛利率特别高。在总结了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掌握金某公司向共同公司出售产业的价格政策的情况后,法院得出以下结论:“我们有理由确信,在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69年2月5日签署共同公司的审计报告之前,我们知道共同公司在1968年购买自然资源产业时支付的价格、金某公司收购这些产业的成本以及在这些交易中的利润。”尽管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掌握了这些事实,但在案件的审理中仍然存在一个长期争论,即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能够并且应当将这些信息应用于对共同公司的审计。争论的关键问题是,企业是否可以以对客户保密为由,利用从金公司审计中获得的价格信息来审计共同公司的自然资源投资。应注意以下事实:对联合公司的审计与对金公司的审计密切相关,对联合公司资源账户的审计是通过审查金公司的会计记录来完成的。在某些情况下,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同时进行了吉尼斯公司的审计和资源账户的审计。因此,从事务所为吉尼斯公司和资源账户设立的审计档案以及在审计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证据可以看出,事务所对共同公司与吉尼斯公司之间的长期业务关系是非常清楚的。审计中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所谓价值重估交易的可接受性,即通过出售自然资源行业的一小部分,确定其余部分的公平市场价格。1968 12、金公司向霍克斯爱公司出售10%自然资源业为共同公司。霍克斯·洛夫也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根据这笔销售,合资公司确认了约900,000美元的投资增值。该公司怀疑这次销售的合理性。由于合资公司持有该行业时间较短,在地理上没有新的发现,无法证明该行业的价值超过收购时的成本。另外,普通公司根据行业10%的销售情况推断,剩下的90%也有增值。有足够的说服力吗?后来发现,金和霍克斯爱公司之间确实存在“附属协议”。金向霍克斯洛夫公司提供了购买其产业时的定金,并免除了该公司支付购买价款的一切义务。菲尔·卡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丹佛办事处的合伙人,负责吉尼斯公司和共同公司的信息。
源帐户的审计。1969 65438+10月,他发现霍克斯爱公司的交易不是正常的销售业务。菲尔·卡把这个信息告诉了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驻纽约办事处的合伙人约翰·罗宾逊。法庭记录显示,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顶级合伙人”对霍克斯洛夫的交易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由于一些不愿披露的原因,事务所最终决定不告知共同公司霍克斯爱公司的交易违法,并于1969年2月5日对共同公司1968+31年2月6日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联合公司1969财务报表的审计在制定联合公司1969年度审计计划时,丹佛事务所合伙人菲尔·卡(Phil Ka)建立了一套新的审计准则,用以指导对联合公司后续重估交易的审计。显然,审计指南的制定是由于考虑到霍克斯爱公司在上一年度审计中的可疑交易,以及其将对联合公司1969的年度审计承担更大的责任。法院证据显示,在联合公司1969年度审计中,丹佛办事处应对资源账户的成本和市场价格的准确性承担审计责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日内瓦办事处的合伙人向菲尔·卡(Phil Ka)发出了严厉的警告,称仅披露普通公司对自然资源投资的估值方法,如果不能公允地反映全部真实情况,是不恰当的。1969 165438+10月,菲尔卡起草了一份关于审计准则的备忘录,要求审计人员在审查普通公司的未来重估交易时遵循这些准则。该备忘录由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西海岸审计业务的地区总监和芝加哥总部的管理合伙人审阅,两人都表示同意。合资公司的管理层也收到了该备忘录的副本。1969年末,金公司欲出售自己在北极产业的部分权益(该产业大部分权益早前已由金公司出售给共同公司),需要对这些权益进行重估。金公司的相关人员了解审计指南备忘录的具体内容,并努力使重估交易符合备忘录的关键条款。最终,金公司将略低于10%的北极工业股份卖给了美国路易斯安那石油公司的大股东麦肯(当时正经历严重的金融危机)。这一交易导致共同公司在重估时错误确认其北极产业的增值超过25%,总增值约为65438美元+0.1.9亿美元。然而,在审计师不知情的情况下,金提前与麦肯签订了子公司协议,就像他之前与霍克斯·洛夫的交易一样。当菲尔·卡意识到北极工业的重新估价对联合公司的市场价值有非常重大的影响时,他非常谨慎。根据法庭记录,菲尔·卡向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西海岸审计业务的地区主管报告了这一情况。他说,仅由丹佛办事处对重新估价交易进行审查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联合公司在北极工业中的投资的市场价值已经增加。区主任同意这个观点。菲尔卡还指出,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芝加哥总部应行使是否同意合资公司自然资源投资价值升值的最终决定权,并承担相应责任。事实上,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确实对这些投资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讨论的焦点是这些投资的公允市场价值能否得到肯定或否定。但最终审计人员于6月1969 65438+2月31日对联合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评价北极工业重估交易的审计时,法官特别注意到会计师事务所掌握了后来被称为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的真实情况,该交易使1966金公司的净收入增加了近40%。在布莱克利·沃尔科特的交易中,金和买家私下达成了非法的秘密子公司协议。交易类似于霍克斯爱公司和麦肯公司。从对黄金公司1966年度的审计来看,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交易的性质存在疑问。工作报告认为,布莱克利·沃尔科特的交易似是而非,似乎只是增加资产账面价值的一种方式。尽管审计人员提出了他们的担忧,但该公司最终接受了金的公司对这笔交易的会计处理。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收到了金出具的担保声明。在声明中,金断然否认布莱克利沃尔科特的销售业务中存在任何附属协议,并保证该公司的管理人员及其开展的经济业务是合法的。经理和关键员工从未参与其中。
经济实体部从金石公司购买和出售自然资源的任何业务活动,无论这些参与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1970年初,在签署联合公司1969年度审计报告前,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丹佛办事处认定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为骗局,从而证明金在1967出具的声明是虚假的。这一发现使该事务所从金的公司收集的所有相关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受到质疑,这些证据用于支持1969年度合资公司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尤其是报告中用来证明联合公司对北极产业投资大幅增加的证据,更是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法院遗憾地发现,尽管已经获得了有关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的最新信息,但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依赖从吉尼斯公司和吉尼斯公司收集的与联合公司1969年度审计有关的审计证据。在1969年6月北极产业重估,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真实性得到认可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其审计工作,并从金处获得了一份“北极产业销售为真实正常交易”的保证声明,还从麦肯处获得了另一份类似的保证声明。然而,该公司没有向梅肯询问附属协议。在对联合公司1969年度的财务报表签署审计意见之前,发表在华尔街日报的一篇文章再次引起了事务所审计人员的注意,怀疑梅肯公司的交易中可能存在未披露的子公司协议。为此事务所曾多次要求吉尼斯公司进一步确定交易是否属实,吉尼斯公司也再次声明麦肯交易的真实情况与当初告知事务所的情况完全一致。四。共同公司破产管理人对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指控及法院判决:共同公司破产管理人指控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允许金公司对共同公司进行欺诈;该公司没有告诉普通公司的经理丹佛办事处从吉尼斯公司收集的成本和价格信息;未能告知北极行业交易具有欺骗性;这笔交易不符合公司制定的审计准则的要求。联合公司多次声称,如果该事务所披露其对北极产业交易实质的看法,他们不会以金公司出售的北极油气产业的部分产权作为评估该公司在这一产业中权益价值的依据。最后,联合公司受托人还指责事务所未能遵守委托书规定的义务,未能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不当行为告知联合公司管理层。《审计业务授权委托书》部分内容如下:“为了履行我们的职责,我们将审阅贵公司截至1968 12 31的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和投资报表,以及该年度相关的损益表、净资产增值及变动表,以便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查将根据公认的审计标准进行,包括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必要的所有程序。这些程序将交替使用,包括审查和测试会计程序和内部控制,检查书面证据以支持会计系统中记录的交易,以及选择性地向客户、贷款人、律师、银行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写信,以直接确认某些资产和负债的余额。通过审查,一些贪污和类似的不当行为可能会暴露出来。但我们的审计程序不是为此目的设计的,我们不可能审查足够的交易,以确保所有贪污和其他不当行为被揭露。一般来说,揭露这些行为主要依靠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对会计程序和记录的有效监督。当然,我们会尽快通知您我们注意到的任何不当行为(法院指示的重要声明)。”该事务所的律师驳斥了普通公司破产管理人的指控。第一,如果把从金公司获得的信息告诉普通公司,就违反了审计人员的保密原则。第二,坚持共同公司董事会应承担主要责任,以出售金公司北极产业部分产权作为评估共同公司产业市场价值的依据。交易前没有证据,交易后也很少有证据,说明重估交易是骗人的。此外,原告未证明重估交易导致合营公司北极产业投资价值大幅增加。第三,该事务所声称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被称为“不当行为”的交易或活动。当然,不可能向普通公司的管理层报告不当行为。法院的结论是,Kim公司向共同公司出售的价格过高,该公司应向共同公司的管理层报告。法院认为,该公司完全知道金公司欺骗了联合公司这一事实
并进一步指出,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明确有关各方之间的不同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交易价格,对公允表达合营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了很大影响。“法院认为,公司有责任查明北极工业的销售是否是公开交易?您是否满足了6月1969 11制定的支持重估交易的审计指南的要求?该事务所导致了联合公司的错误决定,因为审计小组有理由怀疑北极工业的销售是否是公开交易。而且从所有事实来看,有理由说明事务所应当知道1969北极实业的重估从方法到结果都是虚假的,但仍然坚持误导性、不完全的信息披露?。虽然联合公司的管理层应对经营决策负主要责任,但当经济交易的各个方面都如此混乱,无法了解客户的真实财务状况时,审计人员必须将情况告知客户。违约法院认为,事务所未尽到委托书约定的义务,即未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不当行为告知共同公司。法院裁定对北极工业的重新估价是欺诈行为。做出这一判断主要考虑了三个方面:(1)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1969中的合营公司会计报表签署审计意见前,了解到1966中的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存在欺诈行为。②事务所知道当时面临财务危机的麦肯公司不具备收购10%北极工业的财务实力。③该公司没有询问麦肯在北极工业交易中是否与金有私人附属协议。在联合公司的情况下,有两个方面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是审计师的保密原则;第二,对联合公司1969会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报告,并未减轻其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当该事务所援引审计师保密原则寻求保护时,它忽略了以下事实:该事务所在审计中使用了金公司的会计记录,并多次要求金公司提供关于金公司和联合公司之间关系的信息。假设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遵守保密原则,审计师可以:①强烈要求某个客户进行必要的披露;(2)向其他客户透露一些无效信息的事实;③退出其中一个客户的审计。然而,该公司没有采取任何这些措施。鉴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联合公司1969会计报表签署的审计报告中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法官的判断及保留意见,并未充分向联合公司管理当局表明该事务所对自然资源行业的估值存在怀疑,也不能完全避免对联合公司经济利益的实质性损害。1981夏季经过8周的审理和2周的审查,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向合资公司赔偿8079万美元(后减少约10万美元)。这是美国历史上会计师事务所做出的最高薪酬审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