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的发展阶段有什么特点?
邮政储蓄的发展历程
中国邮政储蓄业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19。解放前经营邮政储汇业务的邮政储汇局,在当时金融界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后,邮政储蓄一度关闭。自1986恢复邮政储蓄以来,其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 ~ 1989):为充分发挥各邮政网点优势,为群众提供基本金融服务,积累社会资金,发展国民经济,根据国务院指示,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规定邮政储蓄业务于4月1986+0日正式开展。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按存入存款的平均余额支付手续费。
第二阶段(1990 ~ 1998):邮政部门与人民银行的业务关系改为转存款关系,邮政储蓄存款转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支付转存款利息,邮政储蓄由代理转为自办。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工程开始建设,实现了部分重点城市之间邮政储蓄的通存通兑;办理了代发工资等中间业务。
第三阶段(1998 ~ 2003年7月):1998邮电分营、邮政独立经营后,邮政储汇业务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建成了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异地实时交易系统,活期储蓄异地存取款业务深受客户欢迎。
从特定的历史时期来看,邮政储蓄资金划转人民银行的制度安排,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督促邮政部门集中精力发展业务、控制风险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国家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调整邮政储蓄存款政策势在必行。
第四阶段(2003年8月至今):以国家实行邮政储蓄存款新老划分、旧转存款在人民银行保留、新资金开始自主使用的政策为标志,邮政储汇业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邮政储汇向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全面协调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