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古代史
织金县县城商周时期是鬼城,春秋时期是王国,战国时期是王国。
秦时属汉阳郡、巴郡;汉代属宜州郡;蜀汉朝属平邑郡、南中郡;在蜀汉王朝晚期,它属于罗甸国。
晋代为宁州县,汉代为宁州平邑县,后秦为宁州夜郎县,宋齐为宁州平满县。
梁、陈属宁州稷下。
在唐代,它属于罗甸国,在宋代,它属于邵青地区。
到了元代,是对雷坡、墨坡、高桥、八番顺元宣部石北洞的漫长诉讼。明洪武五年(1372),升为贵州傅玄府,宣威府属四川布政使部。
永乐十一年(1413)划归贵州省宣威府管辖,郡属其管辖。
崇祯三年(1630),贵州宣威部改为水西宣威部。
清康熙五年(1666),在水西宣威司所辖的龙皮、大都、李铎、阿甲泽西之地建平原府,泽西划为李佳。
康熙二十二年(1683),水西宣威司所辖四府,即大定、迁西、平原、威宁,调整为大定、威宁,平原、迁西均降为国有大定。
康熙二十六年(1687),大定府降为州,大定、平原、黔西属威宁府。
雍正七年(1729),威宁府降为州,大定州升为州。威宁、平原、黔西、毕节四县,均属大定府。雍正十年(1732),因水城采铅而设水城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平远府属知州管辖。
民国二年(1913),废府州,改平远为平远县。同时,李佳被取消,管辖区改为9个。
织金
一个区。
民国三年(1914),平远县改为织金县,属前西路。
民国四年(1915),水城原属崇信的赤瓦鸡场、白泥塘、河狸聋、吹聋、葛佳、朱屋、胡家河划归织金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底,全省划分为11行政监察区,织金县为第二行政监察区(安顺)。民国二十六年(1937),全省行政区划再次调整,织金县为第四行政监察区(毕节)。
民国三十年(1941),第四行政监察区设纳雍县,织金西部部分划归纳雍县。
民国三十一年(1942),织金、纳雍两县定县界,织金所辖区域自此基本定型。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