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新经济政策的时间、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时间:1921年。

内容:

一、农业:65438年3月21921日,《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征收制度的法律》颁布,规定农民缴纳粮食税后可以在市场上交换余粮等农产品。粮食税收的税额比余粮征收制度少得多,1921-1922年国税税额比上年减少43.3%。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大纲,允许农民在苏联的监督下自由使用土地和出租土地以及雇佣工人。

二是工业:在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大生产和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将一部分国有企业以租赁制和特许权制的形式改造为国有资本主义企业。1920,11下午颁布了租界法,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界企业或与苏联国家组建股份公司。5月,1921,国家将部分小企业归还原主。7月,决定将一批中小型工厂和店铺出租给自己的合作社或个人。这些租赁企业由私人经营,归国家所有。承租人必须接受国家的监督和指导,遵守苏联法令,按时交纳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利润,到期时将企业原封不动地归还给苏联国家。

第三,在流通(商业)方面,废除国家配给制和国家贸易垄断制,在坚持国家计划领导的前提下实行自由贸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功能:

一是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使1921春的危机迅速消失,生产稳步恢复。它满足了工人的经济要求,受到了广大农民和工人的欢迎。它巩固了工农联盟,日益巩固了苏维埃政权。

二是探索了在小农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途径和方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苏联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以及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条件。

第三,它的一些原则和经验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大纲,允许农民在苏联的监督下自由使用土地和出租土地以及雇佣工人。在流通方面,1921年5月,苏维埃政权通过了关于交换的法令,宣布实行产品交换。国家通过合作社组织工业品与农民余粮的直接交易。同时,允许私人在当地进行商业往来。在工业方面,一切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厂矿,仍由国家所有和经营。允许中小企业和国家暂时不能兴办的企业私人经营。1920,11年10月,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租界法令,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界企业或与苏联国家组建股份公司。新经济政策的实行,重新建立了正常的工农业经济联系,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的欢迎,使它受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的欢迎。59660.88868688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