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的手抄报

文物简介:

1.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历史、艺术和科学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2.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其基本特征是:一是必须是人类创造的或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它必须是不可重现的过去。不同国家对文物的称呼并不一致,其含义和范围也有所不同,因此尚未形成统一的文物定义。

文物基本解读:?历代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东西;指礼乐制度。

文物的意义:

1.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的遗物和遗迹。各类文物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思想意识、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以及生态环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对于人们认识自身的历史和创造力,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和推动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是一门系统的综合性科学。

2.在中国,“文物”二字并用,最早见于《左传》。《左传·桓公二年》记载:“福德,节俭有度,登降数次,文物守纪申报;照顾官员,官员害怕,不敢改变纪律。”后来《后汉书·南匈奴传》说:“做衣服,备文物。”上述“文、物”原指当时的礼乐制度,不同于现代的文物。到了唐代,王洛宾的诗:“文物迁俄谢,英气起落”,杜牧的诗:“六朝文物连天,天轻云闲,今朝同。”这里的“文物”含义接近现代文物,指的是上一代的遗物。北宋中期(11世纪),金石学兴起,以青铜器和石刻为主要研究对象,后逐渐扩展到研究其他古器物,统称为“古器物”或“古物”。明清初常用的名称是“古董”或“骨董”。“古董”一词在清朝乾隆年间(18世纪)开始再次被使用。这些不同的名称含义相同,但在很多场合,古董、骨牌、古玩是指字画、碑刻以外的古代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