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桥石化公司的历史沿革
1981,高桥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石化工业区。除上海炼油厂、高桥化工厂、上海化纤二厂、高桥热电厂、上海合成洗涤剂二厂外,还有上海农药厂、第十五染厂、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等企事业单位,隶属于中央五部委和四个地方局。由于计划经济下长期实行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严重阻碍了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改革开放为高桥石化企业合资带来了机遇。中共中央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提出了“发展优势,保护竞争,促进联盟”的方针。企业开始突破原有管理体制的束缚,各种经济联合体应运而生。1981上半年,财政部财政简报发表了《组织合资企业可大幅提高经济效益——高桥石化企业挖潜增产调查》一文,介绍了上海高桥石化企业因体制分割无法共享资源的情况,认为高桥实行合资后经济效益可大幅提高。同年7月7日,国务院领导对此作出批示。“首先,我们要解决上海和高桥的联盟,取得经验,然后我们将开始第二个和第三个项目。”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由国家经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被派往上海,对合资企业进行调查研究。8月22日,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成立石化合资企业的报告。9月7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上海高桥石化公司。
1981年165438+10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在高桥化工厂召开高桥石化公司成立大会。中国诞生了第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具有试点性质的巨型经济综合体。并“为后来的石化企业重组合并开了一个好头”
高桥石化1981成立时,固定资产原值46769万元,净值281.39万元。公司占地面积162.8公顷。原油加工能力430万吨/年,年产各类油品367万吨,乙烯、丙烯、丁二烯4万吨,化工产品6.5万吨,化纤7000多吨,热电装机容量654.38+0.25万千瓦。
2001至1,原高桥石化炼油厂、化工厂、供销公司并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第三化工厂、精细化工厂和热电厂并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上海高桥石化公司。
5438年6月+2003年10月,高桥石化公司“撤厂建部”。分别变更为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聚氨酯事业部、精细化工事业部、热电事业部和供销部。
2007年,高桥石化聚氨酯事业部、精细化工事业部、火电事业部并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
长期以来,高桥石化根据中国石化集团的总体发展部署,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生产装置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致力于各类高端石化产品的创新发展。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原值6543.8+045.6亿元,净值73.5亿元。总面积4.2平方公里(包括上海化学工业区的一部分)。原油加工能力增加到11.3万吨/年,物理化学量为1万吨/年,火电装机容量为1.95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