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戒毒复议的概率有多大?
法律分析:1。确认执法机关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2、应在复议前的法定期限内确认。3.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一式三份。4.收集复议需要的材料。5.向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递交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可以当面递交,也可以邮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可以责令戒毒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吸毒人员应当在其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规定
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设立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符合司法部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司法部备案。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分别设立女性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未成年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其所在地命名,称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同一地区有多个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命名。
女性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名称在地名后增加“女性强制隔离戒毒所”字样;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名称在地名后增加“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主任一人,政委若干人,副主任若干人,职能机构和戒毒大队,根据收治规模配备管教、医疗、后勤保障等工作人员。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