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历史
发展历程:
本公司于2010年3月2198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设立平安保险公司的批复》(尹福[1988]第113号)批准,于2010年4月22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1992年6月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变更你公司名称的批复》(尹福[1992]第189号)批准,公司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公司由区域性保险公司发展为全国性保险公司。
1992 165438+10月14国务院以《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经营范围的批复》(国办函[1992]93号)批准公司经营全国性保险业务和国际再保险业务,中国平安成为全国三大综合性保险公司之一。
1992 165438+10月14、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在5家法人股东的基础上开始增资。期间,中国人民银行于07年2月199317日以《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吸收合并摩根士丹利、高盛方案的批复》([1993]366号)批准公司吸收合并摩根士丹利、高盛。
增资期间因清退不合格股东等原因调整股东。截至2010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关于同意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尹福[1995]437号)正式批准本次增资扩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经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5月24日《关于批准的批复》(尹福[1996]第157号)批准,公司规范为股份公司。
经规范登记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7 65438+10月65438+6月6日向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1231-6),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元。为进一步落实《保险法》关于分业经营的规定,根据中国保监会2001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业经营改革的通知》和2002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中国,
2002年6月28日65438+2002年10月2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的批复》(保监复字[2002]98号)、《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保监复字[2002]350号)和《关于中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批复》。
65438于2003年6月24日,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466,666,667元。
2004年6月,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保[2003]228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郑建国证监许可[2004]18号)387,892,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5,438+00.33港元,其中65,438+0,266,5438+0,720,000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54,338+095,053,334股,其中h股2,558,643,698股,占比465,438+0.30%,内资股3,636,409,636股,占比58.70%。同年6月24日,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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