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的历史

成文法不能和成文法混为一谈。作为普通法系国家法律的重要渊源,成文法在英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征服者威廉统治时期就颁布了大量的成文法。在亨利二世统治时期,法令进一步增加。13年底,议会开始参与立法。随着议会权力的扩大,其制定法律的权力也越来越大。早在殖民时期,美国就表现出重视制定法律的倾向。独立后,联邦和州都颁布了成文宪法。自19年底以来,英美两国不仅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还颁布了大量的委托立法。成文法的地位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