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悼念意义
今天是“全国哀悼日”的第三天。回顾和思考这三天,我深感国务院的这一重大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设立“全国哀悼日”,是对所有在四川汶川遇难同胞生命的尊重;也是对所有遇难者家属和灾区人民的深深告慰。截至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汶川地震已造成32477人死亡,220109人受伤。同胞遇难,山河同悲。中国政府各级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向汶川地震中的3万多名遇难者表示最深切的哀悼。
第二,设立“全国哀悼日”很好地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国策。
6月1990+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逝世时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NPC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突出贡献的人;(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当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可降半旗致哀。
通过这次“全国哀悼日”的实践,认真对照上述法律规定,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对我国上述相关法律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适当的修改和更正,以充分体现中共中央“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
第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当代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作为现代强国的内涵,绝对不仅限于到处高楼大厦;宇宙飞船在太空旅行...,即极大的物质丰富性。更重要的是,这个国家的人民个体生命的价值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体现;博爱、平等、自由的理念及相关的民主政治制度应尽快确立。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人民的道德品质。即“以关心公共利益为主体”的人民道德。
“全国哀悼日”的做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唤醒中国各族人民对汶川地震遇难者的同情心。推动全国各族人民更加关注、关心和爱护公共利益;使中国人的这种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如果说,物质的巨大财富是实现强国梦的第一步。那么,这种品德的出现和提高,就是中国实现强国梦的第二个重要步骤。这个“全国哀悼日”的做法是中国政府为培养公民这一重要道德品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降半旗哀悼人民的死亡将对中国人民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制度产生巨大影响,这无疑是在中国社会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事件。
为死难者降半旗致哀让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的生活变得更有意义。当人们站在降下的国旗下为汶川地震中的遇难者默哀时,每个中国人的“人”字变得更加耀眼。
为人民的死亡而降半旗致哀显示了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血缘关系。这一重要举措表明了中国政府对普通民众生活的高度重视,这不仅显示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中国政府是务实的政府,正自信地迈向以人为本的社会时代!!
尽管四川汶川地震夺去了中国数万人的生命,造成了难以估量的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但中国政府和人民在这场极其惨烈的地震中的积极表现,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和赞誉。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反应迅速、组织得力、处置果断,得到了中外媒体的一致认可。
逝者安息,生者努力。我相信,正在为国家富强而奋斗的中国,一定会从这巨大的痛苦和大量的鲜血中收获努力奋斗的决心、战胜困难的勇气、民族精神的凝聚力等重要财富。或许,伴随大灾难而来的,不仅仅是全国各族人民无比的痛苦,更是中华民族崛起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