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昭陵的历史发展
于是,万历皇帝命工部尚书张守智、工部右侍郎朱耷、工部左侍郎赵进、李恪给刘树德、江西路和杨稼祥的建议,以及工部官员等张游览天寿山。回国后,在张等人的建议下,万历皇帝决定把大玉山作为的陵墓所在地。
隆庆六年(1572)七月,工部大臣朱恒从工地回来,向万历描述了玄宫的情况。他说,世宗为瑞祖(供奉皇帝的殿名“宗瑞”)所建的玄宫,“紫光四射,门庭清净,宛如“暖房”。万历皇帝听了非常高兴,立即命礼部同意引进。8月22日,孝义皇后李的灵柩葬于昭陵,9月19日,的灵柩也葬于昭陵。像这样用别人建的玄宫来安葬皇后,在明朝还是首例。自隆庆六年(1572)六月十五日,万历皇帝下诏在大禹山建陵,开始了声势浩大的地面建设工程。工部尚书朱恒任山陵事务巡抚,左工部侍郎赵谨负责监督木石的修建,右工部侍郎熊如达、内宫太监周宣负责工程的修建。此外,锦衣卫左都督朱和锦衣卫秘书也在现场监督工作。工程进展非常迅速,仅仅一年时间,昭陵工程就全部结束了。为此,万历皇帝特地给了工部尚书朱恒等人一批银币,还准许侍候郎雄如达的儿子入国子监学习。
因为施工不细致,只用了一年,陵园大楼就出现了地基沉降。万历二年(1574)七月,昭陵金谷宫监陶进说:“六月以来,下了两天雨,这陵墓的卯门内外砖石都下陷了。”工部主任王书玲下令检查,回来时与陶金一致。他还说,寺庙、明楼、宝城和其他重要地方都没有损坏。结果工部也向万历皇帝报告,陵墓是重要场所,建成不到一年就发生事故,内外管理官员都要调查处理。侍郎张还举了湖北仙灵殿阁漏水的例子,处罚管理官员,要求对此进行调查。所以万历皇帝批评王书玲的回声,说陵墓是重要的地方,怎么能说地陷不重要呢?他还决定对提督工程太监周宣、左监工郭全根、工头易、外交大臣、官修工匠王选进行质询。
事情还没完,工科老师吴就对万历皇帝说:“城门、寺庙大量下陷,宝城砖石坍塌损坏更令人担忧。”万历皇帝立即命令工部侍郎陈和主事的胡汝琴再次前往墓地。回来后汇报说墓地下陷严重,单笔和毛恩寺的方墙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陷和闪光,和陶金、王书玲演的大相径庭。万历皇帝非常生气,立即命令都察院加入工部参加事故。这一次,惩罚比上一次更严厉。周宣、各降三级,免去管事之职。熊如达做了官,有了皇冠,生活清闲,雍容华贵地出了商;易、各降三级,调离工作岗位;等法务部再问;朱恒以尚书为官;杨俊青等4名监事被降级,郭元祥被减薪半年;马陆等法务部提问。陶进、免于虚报,是因为上报时间与陈、胡相差一个月,其间大雨不断,地陷相继增大。
由于昭陵的茂恩门、茂恩殿、城墙下陷严重,万历三年(1575)正月,万历皇帝不得不任命工部左侍郎陈等知府重修昭陵。七月,宫铃结束了。
因为昭陵多次开工,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第一次动工(指地面建筑)时,工部于万历元年十月对施工所用的钱粮进行了清点,清点库银390932两,还不包括神木等三厂植木用银、大同桥梁厂白城砖用银、大石窝等厂折旧石用银、户兵雇军工粮用银。万历元年十二月,工程署验厂库赠梁式等。建造昭陵所用的钱和粮食的数量。除了上面提到的工部实用银之外,还有户部和士兵用银1101050,共计501050。其中;公司用银204422,宇恒13145,都水118854,屯田164628。
文献中没有明确记载第二次修复所用的银量。但据明熙宗记载,前后两次修建的有1.5万两白银。这还不算嘉靖年间修建弓玄的费用。如果算上嘉靖年间陵营的开支,总花费至少在200万两以上,几乎相当于隆庆的财政总收入(隆庆一年的收入约为230万两)。因为建设昭陵需要巨额的资金和粮饷,工部极缺库银。万历二年八月,涿州桥修好了,但工部拿不出银子,兵部也派不出军事工匠。于是,侍郎张只好请求万历皇帝让他母亲捐钱雇人修建。明朝灭亡后,昭陵两次被毁。1644年,明楼被战火焚毁;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三月五日,天降倾盆大雨,灵恩殿和灵恩二殿遭雷击起火。陵墓士兵竭尽全力只保存了两个灵恩殿,灵恩殿被完全烧毁。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乾隆年间,两座寺庙和林根门相继遭到破坏。
乾隆五十至五十二年(1785-1787),清政府为缓和民族矛盾,对十三陵进行了修缮。昭陵也在修缮中。从遗址分析,当时只修了三个工程:明楼、茂恩门、茂恩殿。这次改建使墓地体系更加完整了一点,但改变了原有建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