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迹遭到破坏的原因是什么?

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古迹的事件不断发生。作为历史名城,我们应该保护古城的历史风貌。即通过城市建设规划,分别划定保护区和新建区,既能保护历史遗迹,又能进行现代化建设。这在欧洲早已有之。但是,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着重视建设发展,忽视古城保护的思想。有些地方热衷于成为历史名城,但真正的动机是招商引资,对文物保护并不在意。一些地方以发展经济为名,允许中外房地产商大面积拆迁老街小巷。这种现象在北京、福州、扬州、漳州等著名古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群众说旧的没保存好,新的没建,成了生食。一座明清时期的城市,有很多小巷,是历代很多名人的祖居,是中外游客热衷的旅游景点。奇怪的是,长期以来,房管部门采取了不收租金,不搞维修的错误做法。居民说:“我们都愿意付房租,看到废墟被毁太难过了!”\r\n\r\n (2)为局部利益破坏文物古迹的。一座国务院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纪念碑,高高矗立在某市秦宫遗址上。但当地政府以经济繁荣为由,公然在遗址中心修建高速公路,相当于在人们脸上划了一刀。某著名瓷都的个别领导干部,对古瓷拍卖心生忌惮,多次以创收为名,下令在国家陶瓷博物馆拍卖国有古瓷。幸运的是,有专家找到《文物条例》把违法指令推了回去。某市交通局为了修建公路,不听文物部门劝阻,破坏了全国唯一有价值的赵城墙。某地某建筑公司,不听劝阻,铲毁了几座价值不菲的楚墓。公司的一个领导居然对着《焦点访谈》的镜头大喊:“这个方法,那个方法,我哪里懂得多!”\r\n\r\n (3)试图将文化、文化事业单位与旅游企业捆绑上市。1998期间,多个省市炸了股市,被称为“大手笔”和“新思路”。一些公司甚至引入外资银行参与,并计划在香港上市。套用商业经营模式,将文物捆绑上市,必然会危及文物的国有性质,这是《文物法》所不允许的。但一位领导干部在动员时说:“你只能做推动者,不能做退缩者,更不能做反对派!”炒股票的人要承担风险,出了事,进了股票的文物要赔偿,责任谁担得起。\r\n\r\n (4)进行新的建设时,未按要求提前对文物进行勘探,造成文物古迹破坏的。一个著名的历史城市地下有很多古代遗址。史书记载的和周就埋在这个城市的一个商业建筑遗址的地下,这就是历史学家一直在寻找的遗址。然而,许多厚厚的钢筋混凝土桩砸进了埋在地下的砖墙,破坏了古城墙。\r\n\r\n(五)过度建设旅游景点,破坏文物古迹。某镇热衷于争抢旅游项目,却不听劝阻。龙门石窟保护区内修建了所谓的龙宫,破坏了景观,引起了中外游客的强烈不满。这是一栋昂贵的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r \ n \ r \人类有能力飞往火星,但他们无法重建历史遗产。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一个被毁,一个失踪。很多文物的历史价值,以今天的水平还难以理解,只能留给后人去解决。中国文明史上的很多空白,都得靠出土文物来填补。比如夏商周断代,如果一些文物被破坏,无法进行,会成为永远的遗憾!\ r \ n \ r \有些干部把文物古迹当作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障碍,这是很大的误解。其实只要采取合理的规划,完全可以兼顾两者。清末民初北京人的四合院,至今还能有厕所和热水淋浴。问题在于理解。文物古迹不仅记录了一个地方、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风貌,而且是珍贵的旅游资源。人们去一个地方旅游不是为了看高楼大厦。外地人来北京旅游,为什么喜欢在胡同骑三轮车?为什么人们去哈尔滨都要踩在打磨过的旧石子路上?原因很清楚。经济要发展,生活要改善,保护历史遗产关系到民族的长远利益,是长远之计,否则后人会骂街。这难道不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