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的角度看改革:相互权力与君权(上)
宰相作为百官之首,历来被称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君臣关系主要体现在君臣关系上,直接体现在君权与相权的制衡上。
纵观中国的历史发展,君权不断扩张,相对权力逐渐衰落。宰相是任命的,如果不好,可以更换;皇帝是世袭的。不好就改不了。君权的不断扩张,遇到任军,是国家和人民的幸事;遇到暴君是全世界的不幸。
四千年前的三皇五帝时代,是部落联盟制,是“父死子继,兄弟亡”的血统继承制。部落联盟的首领到了姚那里,他的儿子丹朱很粗暴,很麻烦。姚召开部落联盟会议,推举德才兼备的舜为接班人。舜继位后,采取“让位”的方式将皇位传给禹。禹的儿子齐废除了“退位”制度,杀了他的继承人易,自立为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国家——夏朝。
虽然,商朝建立时,商汤召开三千诸侯大会“三次让位”,明朝建立时,朱元璋也曾“三次让位”,但这些“三次让位”不过是政治表演而已。
“退位”制度无疑是一种民主制度。世袭制取代退位制是历史的倒退吗?
如何判断这个问题,要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一个制度的出现有其背景。世袭制的建立首先依赖于部落联盟制的瓦解,从而通过联盟选出上一任首领。方法是不可持续的,但一个国家不能没有它?。但是,以中国的面积,我们不可能像欧洲那样(一个国家差不多就是一个城市),只靠在广场上聚集公民就能举行选举。当时中国几千万人口分散在几万个农村,举行选举并不容易。在当时,继承皇位是一种必然,但却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夏商周仍是天下之家,皇家管家自然替国王管理天下。这个管家叫“宰”。真正的宰相这个官名是辽代才有的,但就制度而言,夏朝就有宰相制度。商朝的伊尹和周公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宰相。就官名而言,宰相一职,历代不同,名目繁多。
秦汉时期,封建制转变为郡县制,古人称之为“化家为国”,前皇族成为国家的政治领袖,于是就有了“君权”与“相权”的历史话题。
秦汉时期的宰相不仅要管理国家大事,还要管理皇室事务。在汉代,宰相、秋微和御史被称为“三公”。宰相主管行政,秋微主管军事,御史大夫协助宰相主管监察。邱虽与丞相平起平坐,但除军务外,不得干预其他政治事务。严格来说,御史是副总理。汉朝有不成文的规定,他必须是御史才能升为宰相。所以当时的行政长官是总理。
汉朝宰相没有精力管理皇室,就设了御史顾问钟诚,常驻皇宫。当皇帝有任何事情要告诉他时,钟诚向帝国顾问报告,帝国顾问将其转发给总理。总理有事,总理有事。这大致就是汉代皇室与政府的关系。
自从王位继承以来,王室和政府的关系一直没有改变。只是政府变了,最大的变化是“相对力量”。
到了唐朝,宰相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汉朝宰相是“领袖”?制”,那么唐朝的宰相就是“委员会制”了。唐朝政府设三衙门: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总督分别称为中书令、中宗令、尚书令,三省总督都称为宰相。如果说三宰相的权力还不如汉朝的一个宰相,汉朝的宰相还是掌管御史的,但是唐朝的监察权不在三省之内。
其实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本应由宰相行使的领导政府的职权,基本上都被皇帝拿走了。到了唐代,唐太宗李世民总结历代得失,将宰相的权力下放到三省,制定了更加合理的国家权力结构,划定了君权和政事相对权力的范围,这不得不承认是一种历史进步。
到了唐代,中书省巡抚发布命令,所有政府指示都由中书省下达,在唐代被称为“麻烦”。实际上是中书省起草了圣旨,呈给皇帝,再送到厦门省。经省审后,同意的文件交付尚书省执行,驳回的文件重新起草。尚书省只有执行“敕”的权力。省政府发布命令,省政府封杀,省政府执行,构成了完整的相对权力。三省总督都可以参与国家事务,一起在政府大厅讨论国家事务。
由于李世民曾经担任过秘书,没有人敢再担任这个职务。尚书省副行政长官左右仆射,自然成为尚书省实际行政长官。
从理论上讲,皇帝私下发布的命令,如果不经过中书省和门下省,就不能生效,这是对皇权的限制。所以有“无凤阁”之说(中书省亦称“凤阁”,门下省亦称“鸾台”)。
但是,中国一直很通融。找关系走后门永远是中国大多数人喜欢做的事情,皇帝也喜欢做一些私事。唐代并没有规定圣旨必须经过中书或过门。“不经凤阁乱台,何名”出自凤阁侍郎刘一之口,用以批判武则天。听了这话,武则天勃然大怒,命令刘一在家中自杀。刘一只能洗澡换衣服,结束自己的生命。临死前,他要向武则天献上感谢信。
幸运的是,唐朝的皇帝一般都不坏,唐中宗就是喜欢私下封官的人。唐中宗也有羞耻感,他为自己感到羞耻。没有中书和圣旨,他不敢用墨水笔写“麻烦”二字,也不敢用正封封袋,而是用斜封。当时唐中宗私封官员,所以被称为“斜封官”,自然受到鄙视。
所以说中国古代是君主专制是不科学的。从唐代“君权”与“相权”的划分来看,在当时是一个极好的制度。皇帝虽然偶尔自私一点,但是没有闹大,没有造成大的影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