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会的起源
庙会传统婚礼庙会是中国传统的节日形式,反映了人们的心理和习惯。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社会祭祀。
周朝时,王姓厉奢,号太奢,自立为。诸侯为民立社,谓之国社,为己立社,谓之侯社。25个家族的人在里和里建立了自己的俱乐部,这些俱乐部被称为人民俱乐部或李俱乐部。社神是土地神,是人民社会的精神支柱。当人们向社稷神祈求风调雨顺时,就会举行社稷祭祀。
社会祭祀时应该有舞曲。“李周?春官:“乐若六变,则神皆降,以礼赏之;“乐若八变,则土显(与土地神同),可得而礼;乐若九变,人鬼可得,有礼矣。”可见,自古以来,祭祀神的时候,舞蹈和音乐总是不可或缺的。这无疑会对后来庙会上的祭神、娱神甚至娱人活动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社会祭祀是中国庙会的主要来源。
其次,由于庙会的聚集功能,庙会也被称为“庙会”。传说黄帝时代“日本为市”。《左传》?《Xi公三十三年》中记载:“郑商贾,举城高于周。”有人推测,春秋时期就有“庙会”。至少在南北朝时期,寺庙和市场已经联系在一起。虽然此时寺庙与市场的关系并不密切,但其韧性是无可争议的。
佛教在东汉时期传入中国。同时,道教也在这一时期逐渐形成。他们相互之间进行了激烈的生存竞争,并在南北朝时期获得了自己的立足之地。唐宋时期都达到鼎盛时期,各种宗教活动纷纷出现。如圣诞庆典、祭坛斋戒、水陆道场等等。佛教和道教竞争的焦点是寺庙和道观的建设。二是拉拢信徒,吸引群众。正因如此,奉承人的娱乐内容被加入到他们的宗教仪式中。
比如舞蹈,戏剧,郊游等等。这样一来,不仅好男女渴望享受,很多普通人也愿意用它来增添乐趣。佛教和道教为了拉拢群众,往往通过走出寺庙观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北魏佛教盛行的“走像”活动就是如此。
原本属于民间信仰的报族赏神活动,已经和佛道结合在一起。其活动逐渐从农村社区转向佛教寺庙和道教寺庙。佛教和道教举行各种节日庆典时,民间各种社会和社会组织也主动前往集会娱乐。这样,寺庙、道观逐渐成为以宗教活动为基础的群众聚集场所。
这些宗教活动逐渐世俗化,也就意味着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协商举办。这种变化不仅大大增加了这些活动的吸引力和刺激性,而且随着群众性和娱乐性的加强,增加了这些活动中的商业氛围。在宗教界和社会各界的全力协助下,庙会活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虽然这一时期庙会的数量和规模在全国形成了波澜壮阔的局面,但就庙会活动而言,仍以祭祀神灵为主,而在民间商贸方面相对薄弱。庙会真正定型和完善是在明清乃至近代。
中国庙会是从古代庄严的祠堂祭祀、社会祭祀和民间信仰中诞生的。汉唐宋时期,佛教和道教被加入到宗教信仰和娱乐形式中,特别是明清时期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后,更加突出了商业功能,从而成为人们经济生活、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