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各庄农场的历史沿革

抗日战争时期,驻守华北的侵华日军从1941在第一农场领地建立了华北垦殖有限公司滦县农场,以补充粮食。1945年侵华日军投降后,中国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冀热辽区十七社接管华北垦业有限公司滦县农场,改称冀热辽区解放农场十七社,同年年底改称冀东区解放农场十七社。1946年5月,冀东区十七社改为十三社,十七社为解放农场,同年年底曾被军队占领。1948,该地区再次解放,原第十三专业解放农场由滦南县人民政府接管,改称滦南县解放农场。1949年7月,滦南县解放农场归还农业部华北局,更名为农业部华北局金谷区农垦总局白各庄农场。同年6月165438+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农业部接管白各庄农场,并将其更名为渤海农垦总局白各庄农场。1951 7月,白各庄农场更名为白各庄合作农场。1953 65438+10月,白各庄合作农场下放到河北省管理,更名为河北省白各庄合作农场。1954年2月,白各庄合作农场更名为白各庄机械农场。

1955年底,经国家计委、建委批准,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滦县南部建立大型国营农场,借用沿海大村白各庄的名称,命名为河北省白各庄农场,隶属河北省农业厅。1956 1正式开工建设,农场性质为全民所有,同时还具有部分地方行政职能。农场有一个综合场部,最初管辖四个子场。1958基本完成野外施工任务。1959 65438+10月21经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白各庄农场改为唐山市白各庄区,成立区政府,隶属唐山市人民委员会。1961年6月,撤销唐山市白各庄区建制,恢复国营白各庄农场,接受唐山机关和丰南县双重领导。1963年5月,白各庄农场党委改为唐山地委领导,行政业务由河北农垦总局领导。1968年6月8日,经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河北省国营白各庄农场改为河北省白各庄农垦区,行使县级权力。2月26日,1982,1982,河北省农垦总局[80]53号文件批准在白各庄垦区成立“河北垦丰农工商联合公司”,实行一套人员,与白各庄垦区挂两块牌子。

1982年9月22日,国务院以[82]国211号文件,正式批准白各庄农垦区重建。1985 65438+10月1,“河北垦丰农工商联合公司”注销,唐海县实行县管农场制,仍保留“国营白各庄农场”名称。唐海县是在河北省国营白各庄农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农垦系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