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惩罚历史上的坏人?
中国文明延续了五千年。这些刑罚从古至今是如何演变的?今天我们就来一起聊聊这个话题:
1.奴隶社会:把讨厌的人当人看,太不人道了。
汉文帝废除体罚之前,都是叫“奴”刑,最严重的是秦朝。因为秦朝采用了法家的理念来治理国家,所以在刑罚方面非常残酷。秦朝的刑罚包括死刑、肉刑、监禁、流放和赎刑。它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包括财产刑、身份刑等。,其中包括对犯人生命和身体的法律强制执行。
只是死刑又可分为屠戮(先公开示众再斩首)、屠戮(打断犯人四肢的刑罚)、定杀(即有疾病的犯人选择溺死在水中)、斩首(即城门示众)、宗族刑(刑罚影响到同一个家庭)、五刑(即肉刑后执行死刑)。此外,据记载,秦朝也有凿筋、拉筋等不人道的刑罚。秦朝也实行坐法,一家犯罪,全家人、邻居或其他有关系的人一起受罚。最臭名昭著的是吕后的一名男子,他挖出自己的鼻子和眼睛,熏耳朵,喝哑药,砍下自己的四肢,扔进厕所。我真的无法想象。
历史上著名的医生扁鹊被肢解了。据说扁鹊的头被一匹马带到了河北。当地人修建扁鹊庙来纪念扁鹊,所以当地人把它命名为“神头”村。
2.封建社会:皇权下的威严。
隋唐以后的刑罚制度,多称为“封建刑”。至此,自秦废除肉刑后,固定的“封建五刑”——鞭笞、笞刑、监禁、流放、死刑,开始形成。
鞭刑,即用法定标准的牡荆抽打犯人的臀部或腿部,可分为十击、二十击、三十击、四十击、五十击;相比鞭笞,鞭笞更为严重,分为六十下、七十下、八十下、九十下、一百下。监禁,包括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相对于今天的十几年还是比较少的;流放刑包括一千里(差不多是北京到上海的距离)、一千五百里(差不多是北京到成都的距离)和两千里(差不多是北京到广州的距离)。死刑分为绞刑和斩首;
3.民国时期:各大势力分散,刑罚不一。
从1911开始,中国开始进入民国。正式宣告了封建专制统治的结束,也表达了一个以三民主义为核心的共和国的诞生。
当时,民国政府颁布了许多维护政权合法性和社会稳定的法规,如《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开蛋户和闲散人员享有公私权利的法令》, 总统给内政部的禁止贩卖人口的法令,总统给外交部的妥善筹集资金禁止贩卖小猪和保护华侨的措施。 还有一些关于社会改革的法律:禁烟、赌博、剪辫子、劝阻缠足、改革旧的称呼制度。同时还主张司法独立,禁止酷刑和体罚,审判实行律师制度。
虽然在当时的环境下并没有完全按照当初的设想实施,但是从法律条文上可以看出明显的进步。
当时的中华民国“合法”政府,由于内外环境的复杂,并没有维持多久。一时间各地军阀纷纷独立,有了自己的势力。比起孙中山这样的革新者,在军阀统治的范围内,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传统的严刑峻法,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同时,一些封建顽固派对一大批革命派恨之入骨,民国时期革命派遭受的酷刑数不胜数。
4.关于惩罚有几个有趣的点,这里也分享一下:
一、火中涅槃的大理寺像神一样存在;
电视剧《火中涅槃》的故事背景设定为“南梁大同时期”。南梁是历史上真正的王朝。东晋灭亡后,南朝经历了宋、齐、梁、陈四个朝代。南朝第三代王朝梁,建于公元502年,史称“南梁”或“梁潇”。“大同”是梁武帝时期使用的年号,即527年3月至529年9月。
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出现在北齐以后。秦汉至北齐时命名为“亭卫”,北齐时改名扩建为大理寺。北齐存在于公元550年到公元577年,所以南梁大同时期在北齐之前。剧中,赤焰军郑伟被夏绛逮捕,关进大理寺。按时间来说,大理寺在剧中真的是神一样的存在。
b,我们来谈谈这个“红色”
取惩罚之意,主要用于后宫,惩罚犯错的妃嫔。将厚二寸,长五尺的板子,执行殴打女囚腰部以下,不管打多少次,直到打得血肉模糊,看了鲜红的文章,取名“一红”。只要执行了这种惩罚,很可能就会残废。谁要是能站出来,就定为以权谋私执法的人。同时,后宫中只有皇帝、太后、皇后和二等以上的嫔妃或公主可以使用刑罚。
两寸厚,按照现在的换算,那就是将近7厘米!想守住都难,更别说执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