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政府的职能是什么?
1.职能层级不合理。政府职能是政府为实现公共利益目标而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角色和职能。从社会通常存在的经济、政治、文化组织来看,政府管理自然形成政府的经济、政治、文化管理,政府职能自然分为政府的经济、政治、文化管理职能。也就是说,按照政府社会管理的三个分支,“经济调节”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社会管理的第三层次。保证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的健康运行,离不开“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是经济管理、政治管理、文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政治、文化管理的第二层次;当代社会,管理就是服务,社会管理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公共服务,而社会管理的目的就是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因此,“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最本质的职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属于一个甚至两个更低的层次,包含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一般来说,“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不应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安排在同一层次。
当然,如果把改革开放的20多年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看作是社会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的特定时期,我们会经常遇到并需要下大力气排除特定时期的各种干扰,特定时期整顿市场秩序的任务将十分艰巨, 所以我们也可以把“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放在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同等的位置上,但现在的问题是,各级政府动用了大量的行政资源,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物力,通过许多部门来抓“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这不仅没有解决“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问题,而且使政府缺乏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因为它承担了太多不属于政府的职能。 如宏观调控、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等被明显削弱,导致本应由政府完成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组织协调和危机处理机制不完善。政府不能充分履行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责,难以满足公众的社会需求,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
2.函数的顺序不合理。管理学包括两大分支: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前者重在经济繁荣,后者重在社会稳定。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责任应着眼于社会稳定。将政府的主要职能定位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尤其是“经济调节”作为第一职能的出现,很容易促使各级政府将本应分解到经济、政治、文化三个领域的管理资源集中起来,陷入各级、各组织亲自带头抓经济的事务型政府状态。客观上容易助长政府对经济的直接过度干预。在利益交织、利益冲突相当明显的当代中国社会,以这种方式设计和履行政府的主要职能,往往会导致不良后果:由于政府承担了许多本应通过市场调节来解决的问题,由于政府承担了许多本应通过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参与和共享来解决的问题,不仅非理性地强化了公众对政府“全能”的预期,而且远远超出了政府的履职能力,而且日益显现。当政府不能或没有好的办法解决群众的各种问题,回应群众的诉求时,各种上访,甚至静坐、示威就会接连不断,政府(包括党委)就会被推到解决群众提出的很多目前没有办法、没有能力解决的问题的“风口浪尖”。
3.功能表现不合理。在政府的四大职能体系“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明确列出了“市场监管”,体现了国家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但从近年来通过广播电视媒体曝光的一些食品、药品、农产品危害公众健康的案例来看,“市场监管”的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可以说基本上是管得不好。通常,人们习惯于从上到下根据对一件事情的重视程度来判断问题解决的程度。为什么我们对“市场监管”如此重视还不够?原因虽然复杂,但主要原因还是清楚的,就是违背了“一致指挥、统一指挥”的管理原则,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太多,政策重叠多。虽然各相关部门都可以也应该管好自己的职能,但实际上却管得不好,管得不彻底,出现问题就扯皮,使得“市场监管”陷入了很多部门都在管,却没有真正管的缝隙。
第二,新时期我国政府主要职能调整的基本思路和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政府主要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定位已经不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新时期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按照转变职能、统一权责、强化服务、改善管理、提高效率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政府目前的主要职能由“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因为社会管理应该包括经济管理、政治管理和文化管理,“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自然包括在内;考虑到社会转型,以及目前我国“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的任务特别繁重,将这两项职能列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之后,以显示其相对于其他二、三级职能更加突出的地位,是有道理的。至于把“经济监管”放在“市场监管”之后,一是因为“市场监管”涉及政府经济、政治、文化管理的各个领域,当前特别需要加强“市场监管”,以突出食品药品安全和假冒伪劣这些最严重、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二是更好地梳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政府科学履行经济管理职能的关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需要突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地位,但政府毕竟是政府,是公共管理机构。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只能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管理(即社会管理)中“三分天下”。
本文从我国政府职能的新定位出发,对多年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政府机构改革提出了几点建议:
1.认真分析论证,化繁为简。针对政府部门多、职能交叉导致“市场监管”不力的问题,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按照权责对应的要求,取消和合并部分机构,便于实施管理、检查总结、分析评估,调整部分机构的管理职能,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业务和市场形成统一有效的监管。
2.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关注民生。目前,形势发展迅速。知识、信息和技术正从传统的等级扩散状态向全方位扩散状态转变。新的形势加强了公众对公民社会的关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公众对政府在这两方面发挥作用的期待也越来越高。但我们的准备明显不足,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一些明显的“空炮”和“破档”。在新时代,不仅要下大力气强化以人为本的思想、社会管理的职业意识和公职人员的服务理念,而且要从机制、体制、制度设计等方面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和相互交织的各种利益,我们的各级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在决策时如果犹豫不决、疏于管理,就很容易陷入“尾巴主义”的误区。为了使政府以良好的形象高效、稳定、可持续地运行,使政府的行为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也为了保障广大党政领导干部经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政府机构改革不仅要注重精简机构和人员,更要注重“补缺”,增加和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力度和职能。既要从制度文化建设的角度督促各级政府更加关注民生,又要切实加强对新时期社会管理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的学习、关注、研究、实践和探索,重视提高广大党政干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引导他们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强化立足本职、服务大众的政治文化,督促他们在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而且要从机构和职能上切实扩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监管的实施范围和覆盖面,让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空拍”、“断档”问题。能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到“爱民、权民、利民”。
3.推进渐进式改革,实现平稳转型。多年的行政体制改革,在付出艰辛努力的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经过又一轮机构改革,有的机构撤了又增,有的机构撤了,或者行政撤了又增,编制临时增加,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简高效目标难以实现。因此,舆论上出现了追求“小政府”的倾向,针对庞大的政府机构,提出了通过精简大量人员、撤销城市或乡镇来减少政府层级的改革思路。事实上,在经济网络化、国际化、市场化、文化多元化的当代社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社会转型和利益矛盾,小政府将难以掌控局面、凝聚力量、把握机遇。小不一定好。政府机构庞大,官员职数过高,不利于政府效能的充分发挥,但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我们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正是由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明显不足,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心理评价必然是臃肿、人浮于事。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机构改革不仅要着眼于新的职能定位,精简机构,减少不利于政府高质量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职能的人员,更重要的是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转变观念、调整职能等一系列精细化工作,切实提高政府履行职能、服务人民的能力,在优化管理、深化改革、积极创新中锻炼队伍。可以说,通过“强基固本”的渐进式改革,促进政府从交易型向服务型的顺利转型,创造高质量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绩效,优化政府职能和形象,广泛建立政府与公众的共识、良性互动和密切联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创新发展,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应该是我们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