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纳税人如何合理避税?

根据其特点和内容,避税可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嫁三种形式。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国内避税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逃避国内纳税义务。该方法如下:

1.替换为“外国”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从内资企业过渡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是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延期纳税的好办法。

2.注册“避税天堂绿洲”

凡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均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选择上述特定区域从事投资、生产和经营,从而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本节内容参见《推开离岸绿洲的大门》一文)。

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服务业免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儿服务,免征营业税。

婚姻介绍和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间福利企业,其在营业税“服务业”范围内的业务(广告除外),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提供的个人服务免征营业税。

4.写一篇关于“管理开支”的文章

企业可以提高坏账准备提取比例,坏账准备计入管理费用,从而减少当年利润,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额会增加,利润会减少,所得税会少交。另外,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提的折旧金额差异很大,最终会影响所得税。

5.用“成本”代替

中小企业的私营业主要考虑经营中的水、电、燃料成本如何分摊,产品成本中是否包含家庭生活费、交通费和各种杂费。

在今天的商业世界中,这个项目经常被使用。他们把自己买房买车的费用,甚至孩子上幼儿园的费用都记到公司的经营项目上。这种待遇是国家政策不允许的。虽然这种方法在现在的商界并不少见,但我们这里并不提倡。

6.合理提高员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考虑在计税工资范围内适当提高职工工资,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开展企业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这些费用可以计入成本,同时可以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降低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7.做一篇“销售结算”的文章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确认收入的时间。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尽可能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让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租赁法。

8.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新个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过度减免税的现象。同时,税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的企业,五年内可以减免所得税;从事技术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培训等的企事业单位年净收入低于30万元的,暂免征收所得税,等等。企业要加强对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努力通过收入调节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实力。

与此同时,现在全国各地的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它们为招商引资提供的条件非常诱人。大多是通过减免几年的企业所得税和各种费用来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你的企业是高科技行业或者鼓励类行业,这样的优惠条件当然会成为企业避税的优先因素之一。

9.定价转移

转让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是指为了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按照企业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按照公平的市场价格对产品进行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式的产品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公平市场价格,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不同税率的关联企业。通过转让定价,将高税率企业的部分利润转移给低税率企业,最终降低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10.成本分摊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成本分摊是指企业在保证必要费用的前提下,尽量从账目中寻找平衡,使费用尽可能地摊入成本,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常用的成本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成本分摊、平均摊销和不定期摊销。只要仔细分析折旧计算方法,就可以总结出一般规律:无论采用哪种分摊方式,只要尽快将成本摊入成本,前期摊入的成本越大,就越能最大限度地实现避税。至于哪种分配方式最能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达到避税的目的,需要根据预计的费用发生时间和金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最终确定。

11.通过名义融资避税

这个原理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最低的税负水平。一般来说,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的渠道主要有三种:1、自我积累:2、借款(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3.发行股票。自积累红利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股票发行应付股利也是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扣当期应纳所得税,从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借款的利息费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可以抵消利润,最终避税。

12.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合同或契约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可以避免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设备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可以抵消利润,实现避税。

1.销售收入(销项税)

(1)发出商品时,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时记录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依据进行销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库管员记账,会计不记账。

(二)原材料的调拨,磨账不记“其他业务收入”,而记“营业外收入”,或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销项税额”。

(3)以“预收账款”形式销售商品时,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在发出时没有按时结转,长期挂账,导致进项税大于销项税。

(4)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不记录长期留款的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计入销售收入,也不计入销项税额。比如,大部分企业在收到违约金后,会增加银行存款来冲抵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的“三包”收入是指厂家在定点维修点之外支付给商家的“三包”(含配件)。保修点和商家不记录收入,相当一部分配件记录为“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废料收入不入账。主要是金属屑、铁屑、铜屑、铝屑、不良品、用过的包装材料、液体等。工业企业。这些收入大部分是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获得的。纳税人把这些收入存入私人账户,少部分用于职工福利,比如食堂补贴,极少数用于支付管理费,大部分用于吃喝送礼。

(8)返利销售。在市场经济下,营销手段是多变的。返利销售是厂家占领市场,商家以低于市场价经营产品的补偿。它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也是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商家向厂商销售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支付货款,厂商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配件。商家收到这些现金和实物后,既不入账现金,也不做价外收入,更不要说“转出进项税”,形成账外操作。

(9)贴现收益。折扣是指折扣和折让,类似于返利销售,但不同的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发生的,是在发票上注明,还是通过另一张红票体现。按照税法规定,发票上注明折扣金额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取的金额入账。另外,如果开了红票,不允许冲抵收入。实际工作中,纳税人经常用红票抵扣收入,将抵扣的收入以现金形式给购买者,购买者不记录价外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十)包装押金逾期(一年)不入账销售收入。

(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服务混合销售的,纳税人选择有利于其记账和申报纳税的方法。

(12)销售旧固定资产,包括征收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不计算缴纳6%的增值税,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13)为了调整企业的收入和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递延核算已实现的收入。

(14)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企业对原材料和产成品的长期投资,以及作为赠品或作为展示样品的产品(商品),不作为销售收入,不记销项税额。

(15)母公司下属多个子公司,所有涉及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业务均由母公司核算,其他留给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费。

(16)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在确认年检不达标的情况下,相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是相互支付,但就一件事,几份发票并没有给对方的业务增值,这是部分企业税负低的一个原因。

(十七)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开具普通发票,不记录收入。

2.进项税

(十八)商业企业应按工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并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原材料进项税额抵扣,不按付款凭证抵扣。

(十九)采购商品时,业内不接受入库,或用发料单代替入库,申报抵扣。如果商家没有足额付款,会被自查扣款,或者没有大量证据很难查出这些商家。

(20)以背书的汇票作为预付款,利用现代技术多次涂改、复制作为付款凭证,骗取扣款。

(二十一)应税服务无支付申报扣除(委托加工、水电气及运费)。

(22)在建工程等非应税项目,包括购买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在建工程原材料的购置或单位福利等,不得转出进项税额。

(二十三)取得进项专用发票,出票人与收款人不一致,票货、款申报异地抵扣的。

(二十四)商业企业不报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抵扣税款。

(二十五)用预收付款凭证(大额支票)多次复印,多次作为付款凭证,申报抵扣。

(二十六)开具运输发票不全、票货不符,或取得假发票进行抵扣的。

(二十七)为达到抵扣目的,没有运输业务,到运输管理处、货运中心、地方税务局等单位开具发票进行抵扣。

(二十八)铁路客运发票(行李票)作为运输发票申报抵扣。

(二十九)最典型的例子是个别企业将拖运垃圾的发票申报抵扣为运输货物的发票。

(30)进项发票丢失的,仍抵扣进项税额。

3.就应付税款而言

(三十一)长期不缴纳代扣税款。

(32)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补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补缴后,不进行会计调整,应转出的不转出,增加收入的不调整,造成隐性退库。有的把补缴的增值税记入进项税。

(三十三)福利企业转让或销售直接购买的原材料,自己没有生产能力,委托加工就地销售,还自行申报产品骗取退税。

(三十四)福利企业不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为反正是退税,造成税负高、退税多。

(三十五)福利企业利用白条采购商品骗取高额退税。

4.企业所得税

(三十六)中央与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分模糊,纳税人为方便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特别是2002年实行50%企业所得税以来,由于国税信息的缺失,并不是所有2002年办理新证的纳税人都去国税局进行税务登记。

(三十七)企业收取的承包费不记入收入,长期投资和合营企业的损益不反映在账户上,而总是重复记入往来账户。

(三十八)购买股票、债券的收入未按时转入投资收益的。

(三十九)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缴纳管理费。

(四十)发生大规模装修,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将装修费用和待摊费用摊销的。

(四十一)多计应付工资,年终结余上缴主管部门。

(四十二)不缴纳统筹基金的单位,统筹基金长期亏损不予支付。

(四十三)购置土地,准备扩建的,该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四十四)有盈余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不得作为损益处理。

(四十五)交水电费的借条。

(四十六)购买假发票。

(四十七)应由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记入管理费用——其他。

(四十八)主管部门向下级分配费用,下级只有记账付款凭证,没有原始凭证的。

(四十九)邮电行业收取的邮资、电话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用白票和票据交给客户代收、承兑的。

(五十)报销不属于本单位的发票和税务收据。

(五十一)会计凭证报销较多,原始凭证金额较少。

(五十二)购置固定资产计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作为费用分项计价。

(五十三)在建工程贷款利息计入管理费用或财务费用。

(54)财产损失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五十五)流动资产损失经地税批准后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的部分不转出。

(五十六)补贴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五十七)业务费和广告费在其他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贴等。

(五十八)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在税前列支。

(五十九)校办企业和福利企业证书未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60)税务检查增加的收入属于时机性差异部分,只缴税不调账,造成隐性退库。

合理避税的关键问题是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这是避税策划成功的保证,也是会计人员自身价值的体现。实务层面包括税收政策层面和业务层面。

一般来说,避税规划的空间包括以下内容:

1.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安排,达到避税的目的。

2.使用替代会计方法,

3.选择最有利的纳税方式,达到避税的目的。

4.利用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缺陷、漏洞和不足,

5、达到在一定时期内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可见,成功的避税筹划方案是“斗智斗勇”的结果,因此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税收政策水平和税收政策深度加工能力,才能保证避税筹划方案的合法性。

良好的业务水平是避税策划成功的另一个基本要求。良好的专业水平需要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事实。

实践经验来支撑。扎实的理论知识要求从业人员除了法律、税收政策、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外,还要精通工商、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要求从业者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和涉税事项,如涉税环节、规划意向等。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规划信息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客观条件,选择规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规划步骤,设计有效的操作方案。

会计人员要在执业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从而引领我国税收筹划从浅层次走向深层次,从初级阶段走向高级阶段。

合法性是避税策划的前提。但在会计实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公司老板在某些涉税事项和涉税环节上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往往会提出一些影响避税筹划合法性的要求;一些公司老板希望通过策划方案,使偏离税收立法目的的避税合法化;也有公司老板要求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规划计划。面对上述情况,会计人员必须以明确的态度维护税法的权威,决不能为了公司的利益而放弃原则、迁就公司、保住饭碗,更不能被某些利益所驱使,屈服于公司老板的压力。坚持合法性原则,将良好的职业道德贯穿于避税筹划的全过程。只要有税收,避税的存在就不可避免,这不是一个国家独有的现象,往往是一种国际性的现象。但作为纳税人,避税活动必须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绝不能把避税变成偷税漏税。只有避免这种情况,才能实现成功的合理避税和合法纳税。

(一)纳税人合理避税的首要条件

(1)纳税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明白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一般能够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和相关行为的合法性。

(2)纳税人应对税法和政府征税的具体方法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知道税收管理的内在缺陷和漏洞。

(3)纳税人必须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收入,为了有效避税,这是值得付出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合理避税要请相关专业人士做税收筹划,这需要一个价格。

(2)纳税人合理避税的基本条件

(1)掌握和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

在进行避税筹划时,需要了解的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

(1)企业的组织形式。

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不同的税收待遇。了解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针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避税方案。

2财务状况。

企业避税筹划就是合理合法的减税。只有充分详细地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才能制定出合理合法的企业避税方案。

3投资意向。

投资有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不同规模的投资有时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投资额往往与企业规模密切相关——注册资本、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不同规模企业的税收待遇和优惠政策有时差别很大,这对企业的避税筹划至关重要。

④对待风险的态度。

不同风格的企业领导人对避税风险的态度不同。先锋型领导者往往愿意冒更大的风险来降低最高税额,而稳健型领导者往往希望以最小的风险来降低税额。了解不同企业对风险的态度,可以帮助我们制定更符合企业要求的避税方案。

⑤企业纳税。

了解企业以往和当前的纳税情况,尤其是纳税申报和缴纳情况,对企业未来避税计划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救命啊。

(2)了解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筹划避税时,需要了解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

①年龄,②婚姻状况,③子女及其他赡养人,

(四)财务收支,(五)个人资产及其投资。

(3)收集和准备相关信息

外部和内部避税策划者都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供参考。该信息可以:

(1)通过税务机关获取免费的税收法规,

②通过图书馆查询政府机构的相关政策,

(3)通过电子网站收集和查询相关信息,

④通过订阅和购买专业刊物和相关机构发行的出版物,

⑤通过与中介机构和税务机关的合作,获取必要的内部信息。

(4)制定避税计划

避税策划师在制定避税方案时,必须指出具体的步骤、方法、注意事项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在避税方案中一一列出。同时,他们必须将影响避税的正负因素和未来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附在避税计划中。

(5)避税计划的选择和实施

一个税务事件可能有多个避税方案,所以在制定方案后,需要对避税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佳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选择税收更节俭或财务收益更大的避税方案。

②选择避税成本较低的避税方案。

③选择实施更便捷的避税方案。

筛选出最优的避税方案后,就可以付诸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及时的信息反馈,以便于控制和修正。

纳税人投资如何合法合理避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选择不同的行业进行投资,降低税负。

在税法中,不同行业的税负是区别对待的。有的行业没有任何税收优惠条件,有的行业却有大量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可以避重就轻,选择税负较轻的行业避税。

2.选择不同的企业进行投资,减轻税负。

在我国税法及其具体实施中,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负是不一致的,普通企业和股份公司的税负也是一致的,普通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税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外企有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上市公司比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司比一般企业有税收减免政策。

3.选择不同的地方进行投资,以减轻税负。

在我国税法中,经济特区和沿海经济开发区的企业比内地企业享受很多税收优惠,所以税负要轻很多。